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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总则规定了什么?

178 2023-11-24 05:59

一、廉政总则规定了什么?

《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二、党风廉政条例规定?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不得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其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严禁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的出现。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处理好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九、每个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率先垂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领导干部离任廉政规定?

领导干部离任时需要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报告任职期间个人经济情况。

四、国税局退休规定?

和公务员退休制度一样,一般女人55,男性65。

五、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多少项?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六、《廉政准则》共几章几条几个规定?

《廉政准则》52个“不准”: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七: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八: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九、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十、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十一、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十二、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十三、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四、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十五、不准私存私放公款本项是关于私存私放公款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十六、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十七、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十八、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十九、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二十、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二十一、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十二、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二十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二十四、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二十五、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二十六、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十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二十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二十九、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十、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十一、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十二、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十三、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三十四、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三十五、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三十六、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三十七、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三十八、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十九、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十、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四十一、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四十二、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四十三、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四十四、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十五、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四十六、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四十七、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四十八、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四十九、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五十、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十一、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五十二、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七、迟交国税的滞纳金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八、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近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课题组,集中起草《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深入安康市宁陕县进行调研。

据悉,《实施办法》将依据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新增加的内容予以补充完善。总结吸收近年来我省创新推行的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并将责任制考核纳入全省“三位一体”考核范畴。《实施办法》共分为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实施责任追究等章节,以制度的形式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纪律要求,明确了考核方式、内容、考核结果运用以及责任追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为确保中、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九、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五个必须是什么?

前几天回答过五必须

党员领导干部

1、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5、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八不准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十、《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

前几天回答过五必须 党员领导干部

1、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5、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八不准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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