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二、东莞农村股权怎样继承?
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股份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的财产,不能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股权可以放弃继承吗?
可以。
继承权是一种权利,在法律层面公民有选择放弃权利的自由,所以继承权作为一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故放弃继承股权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在民法上,我国法律允许公民放弃权利,即是所谓的民事权利,但是义务不能放弃,这也是一般的法理。所以可以放弃继承股权。
四、股权如何继承,继承人不符合股东资格要求股权?
你好,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直接继承性,但实践中有关股东资格继承的实现程序和相关问题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程序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对于股东资格继承的问题,旧公司法并无规定,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于股东资格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反对股东资格继承的观点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认为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有赖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依赖,因此,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股东地位,必须经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依据是旧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转让的有关规定,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新《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对于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一实践中的争议问题给出了定论,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即依法定而取得股东资格。应该说,这一规定并不是对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破坏,因为法律(第76条的但书部分)允许公司股东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在公司章程上就股东资格继承问题作出排除性规定。
二、合法继承人股东资格的起算时间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对该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以后,无须再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便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地位,成为公司股东。只要公司的其他股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继承人为非法继承,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自该股东死亡之日起当然取得股东资格。
三、股东资格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问题。《公司法》第76条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合法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股权和股东资格的继承。多个合法继承人可同时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四、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问题。实践中,公司股东死亡后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很可能为两人以上,他们应如何继承股东资格?其继承股东资格后的表决权应当如何行使?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死亡股东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均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对于股东资格是否可以分别继承,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即是对遗产的分割,即继承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继承份额分别取得继承的财产份额,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共有方法处理。但实践中股东资格包括股东自益权与共益权两部分,其中股份表决权通过共有方式来实现往往难以操作。因此,多个继承人在确定继承股东资格的同时,最好就股权的分割达成协议,以便于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五、司法处理的相关意见。虽然继承人因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属于当然、继受取得,但对于继承人实现股东资格继承的程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工商局要求公司凭籍法院确认股东资格的判决书才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本案原告提起诉讼就属于这种情形。另外,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往往在有其中的某一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剩余几个股东,甚至仅剩一个股东,剩余股东掌握公司的公章等材料,死亡股东的继承人无法要求公司为其办理股东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实践中还有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对股东资格继承存在争议的情形。上述三种情况,当事人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继承股东资格。
首先,是否适用裁驳。有观点认为,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属于法定继受取得,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因此不需要,也不应该由法院再行裁判予以确认。我们认为,在现有的工商变更登记制度条件下,法院在审理因继承引起的股东资格纠纷案件时,不宜以继承发生时股东资格已当然继承,不需再行确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因为,继承人只有获得了法院对其股东资格的确认后才获得了行使股权财产权利主张的通行途径。此时,法院只能承担起权利救济最后一道屏障的职责。
其次,合法继承人审查。法院可以对原告是否是合法继承人这一事实进行审查,能够认定为合法继承人的,判决确认其股东资格。对于不是合法继承人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再次,继承股权的处理。对于多个继承人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如果多个继承人就继承的股权分配比例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在判决确认多个继承人股东资格的同时,对其股权继承协议予以确认。如果多个继承人对继承的股权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不再就遗产析产纠纷进行审理,直接判决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出资份额,不对股权比例进行划分。
最后,继承人要求继承股权财产的问题。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起诉不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对于继承人有关行使股东权利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对其进行释明,即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股东身份的取得为前提条件,继承人可以公司剩余股东就转让被继承人的公司股份进行协协商。法院释明原告是否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之诉。原告坚持不变更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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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继承一千万交税多少?
不需要。在股权继承中,继承人没有因取得股权而支付任何对价款,被继承人也没有因为股权继承取得任何股权转让款,就不存在应税所得。所以继承人继承股权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自然人继承股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不继承股权是否承担债务?
不一定,如果被继承人只有股权一种财产可供继承,如果放弃继承,那么可以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如果有多种被继承财产,只放弃继承股权,不放弃其他财产的继承,并不能达到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应该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七、农商行的股权怎么继承?
只要是亲生子女就可以继承。非亲生子女,有逝者的遗嘱,也可以继承。
八、老人死后的股权谁来继承?
股权的继承同一般的财产继承一样,按继承顺位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九、股权继承 法律规定
股权继承是在企业法律继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股东的权益转移和企业所有权的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继承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维护公平公正的企业所有权交接。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股权继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继承权的产生:只有在股东去世或宣告失踪,或者依法被宣告为失踪的情况下,其股权才会进入继承状态。
- 继承人的确定: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股权。
- 股权份额的确定:股权份额的确定是根据企业股权结构和遗产分配规定来进行的。
- 继承过程的公示:股权继承过程需要进行公示,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公告,确保各方对继承人有足够的认知和了解。
- 股权转让手续:继承人需要依法进行股权转让手续,将继承的股权正式转移到自己名下。
股权继承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股权继承作为一个涉及企业权益交接的重要环节,其程序和注意事项十分重要:
- 及时了解股东去世信息:企业管理层需要及时了解股东的去世信息,核实股权继承事宜。
- 确定合法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指定继承人,明确合法继承人身份。
- 核实股权份额:核实被继承股东的股权份额,确保准确地计算和分配。
- 公示股权继承事宜:进行公示以通知相关方对继承人有充分了解并提出异议。
- 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将继承的股权转移到合法继承人名下。
- 完成相关报告和登记:完成企业股权变更的相关报告和登记手续,确保变更合法有效。
股权继承的重要性与影响
股权继承对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和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股权继承能够确保股东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通过遵循法律规定,继承合法股权,能够维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保证股权转让的公正性。
其次,股权继承关系到企业经营和决策的稳定性。在股权继承过程中,能够确保企业权力的平稳过渡,避免因股权转让引发的经营风险和决策不确定性。
最后,股权继承对企业的发展和传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通过规范的股权继承程序,能够保持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实现企业家精神和家族文化的延续。
股权继承的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的股权继承过程分析:
某公司的创始人突然去世,公司管理层迅速了解到该股东的离世信息,并与法律顾问核实了合法继承人身份。经过核实确认,创始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并依法进行了股权继承程序。
继承人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件,证明了其身份合法,同时核实了被继承的股权份额。公司根据股权结构进行了内部公示,并进行了外部公示,以确保各方对继承人的知悉和了解。
继承人与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手续,将股权正式转移到继承人名下。双方完成了相关报告和登记工作,公司股东名册得到了更新。
通过这个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股权继承的程序和重要性,以及遵循法律规定对企业所有权变更的影响。
总结
股权继承是企业法律继承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规的股权继承程序,能够确保股东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维护企业权益的稳定,推动企业的发展和传承。
十、股权继承诉讼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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