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出差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员工出差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江苏出差补贴标准?
在伙食补助方面,按照财政部的新办法要求,江苏标准是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三、南京出差补贴标准?
具体官方的标准不知道。企业内部的大概根据情况而定,都不确定,一般标准(我们公司及行业内的):
1.交通费 全部报销(实消实报)。
2.差旅补助:中途的吃饭啊什么的 50元/人/天(地、市) 30元/人/天 (县)3.住宿费 120(市级城市) 80(县级城市)
四、台湾出差补贴标准?
4月21日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五、长期出差算出差补贴还是驻外津贴?
长期外派人员当然不是实行差旅报销,而是外派补贴。我们知道,长期外派人员指的是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长期派遣的在职员工在单位之外的地方进行工作,短则一二年,长则十年八年甚至以上。
而差旅报销指的是单位员工因为临时工作任务需要出差进行,而按照规定享受的交通,住宿,餐饮等等费用的报销和补助,一般都是一二天,一个星期左右,时间较短。可见,长期外派人员当然不能按照出差进行报销,而应该享有外派补帖。
六、周末出差加班调休后有出差补贴吗?
不能享受出差补贴。只有住宿费,交通费,市内公交补贴,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市内公交补贴,伙食费,在实际产生的前提下,包干报销。
举个例子,坐公车出差到某地,当地安排工作餐和宿舍。那么,所有补贴就都没有了。至于补休,公务员法规定是,“可以适当安排调休”,所以,是否安排补休,以及能不能补休满实际加班天数,都是合法的。
七、2021浙江出差补贴标准?
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和餐费补助等项目,能通过非现场办理的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出差。员工去市外出差原则上不允许采取自驾车方式,不报销自驾车所消耗的所有费用。
各机构、各部门不得安排无经营业务、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用,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在国内旅游。
1.交通费报销规定
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动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乘坐火车超过8个小时的,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确因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并据实报销的,或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应提前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中支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会计部作好登记备案。
员工因公出差可报销交通费,包括市外交通费、市内交通费。
(1)市外交通费包含往返交通费和出差地交通费,往返交通费须与出差地点、时间等内容相符,凭合规发票据实报销;出差地交通费上限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原则上报销天数上限为两天,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经本机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
(2)市内交通费包含市县间和县域间交通费以及市区内/县区内交通费,须与出差地点、时间等内容相符,凭合规发票据实报销;市区内/县区内交通费报销上限为200元/天,原则上报销天数上限为两天,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经本机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
(3)市公司和县区公司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只允许报销参加总公司/省公司会议、培训以及经中支总经理室批准的赴外地进行重点工作联系所发生的市外交通费。
2.住宿费报销规定
(1)企业负责人出差期间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相关标准按照《X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XXXX发〔2020〕52 号)要求执行。
(2)其他人员(含业务总监)出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选择公司协议酒店,并安排标准间或单间(多人出差应尽量安排每两人入住标准间),不得选择豪华套间。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住宿标准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四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除京沪广深四个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上级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的除外)。季节性价格变化较大的城市,旺季上浮不超过20%。城市范围及旺季期间见附件2,超出本办法规定住宿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3)员工出差期间要严格控制交通费用,对能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住宿。住宿费既要与往返交通费单据的记录相对应,又要与出差请假单的出差地点、时间等内容相符,参加公司集中会议或培训期间之外发生的住宿费不予报销。
(4)住宿酒店原则上必须选择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住宿费发票原则上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开具专票的须由经办人书面申请,经本机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
3.出差补助
(1)补助标准
员工市外出差期间发放补助标准为(包含借调、交流、研修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100元,单次出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市内出差(含县区)不发放伙食补助。参加系统内部会议、培训等由公司统一安排用餐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外部会议及培训主办方不提供伙食等服务的,在100元/天/人标准以内凭票据实报销餐费。
(2)补助依据
差旅补助支付依据应清晰完整,取得完整的行程路线票据、出行记录等,方可报销差旅补助。
行程依据:取得往返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规范交通票据;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确需自驾出行的(相关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自理),应取得ETC通行记录清单或过路过桥凭据。
乘坐单位公务用车或自驾车出行的情况,出行人员名单以综合部提供的公出报备审批记录为准。
探亲无差旅补助。
(3)差旅补助收交要求及流程
①员工市外出差,由接待单位提供餐饮的,应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如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交纳伙食费。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市内(含县区)出差,可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最高不超过100元/天/人。
②员工市外出差在接待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午晚分别按每天伙食补助标准的20%、40%、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③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④收交流程:接待人员/出差人员→至接待单位财务部交纳费用→接待单位收付岗收取费用并开具收据→出差人员留存收据备查→收付岗登记《差旅补助收交台账》。
⑤收取的费用应及时、全额纳入账内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金,确保收交资金有迹可循、有账可核、有票可查。
⑥收取的资金应及时存入公司收入账户,原则上收到的资金应于收到当天上缴公司公户,严禁跨月。
⑦收取的费用可用于冲减相应业务及管理费。
八、出差补贴包吃住吗?
出差补贴一般是包一部分吃住费的
九、出差补贴如何做账?
1. 出差补贴需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销,具体做账方式需要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来确定。2. 一般来说,出差补贴的报销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行程单、住宿证明等材料,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3. 在做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对每一项报销的凭证和金额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还需要及时记录和归档相关的财务资料,方便后续的审计和查询。
十、湖南公务出差补贴标准?
2019湖南出差补助标准,湖南出差住宿费标准一览表一、调整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财行〔2015〕497号文件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
1、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省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厅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2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
2、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见附件。
二、适当调整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出差目的地为长沙地区(含所辖县市区)的,处级及以下人员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每人每天调整为350元,处级以上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变,即每人每天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出差目的地为省内长沙以外地区的,所有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保持不变,即每人每天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他人员330元。
三、财政部公布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五、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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