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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多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182 2023-11-25 11:48

一、个人所得税多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是按明细进行申报的,如果个税多缴,意味着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核算错误或者是单纯申报数据错误,但无论如何,多缴个人所得税可以说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如果工资核算无误,多缴个税,实际操作中,可以在下期进行调整,也就是在下期申报时,对应少申报本期“多缴”差额部分,本期不做会计分录调整;如果工资核算错误,多扣多缴个税,首先,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同时,多扣部分工资应该发给员工,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此外,等到下期申报时,同样,少申报本期“多扣多缴”差额部分。

二、计提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是计提,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三、这个月发工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首先先要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然后再是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最后是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四、个人所得税多缴,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1、根据计算的出来的金额,如某人当月工资3000元,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5元,实际发放2885元。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3000

贷:银行存款2885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2、向税务机关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贷:银行存款115

3、如发放工资时忘记代扣,可以在以后月份补记: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xx元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xx元

五、单位代发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做分录?

发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应发数)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实发数)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交税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分录怎么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

七、招标费怎么做分录?招标费怎么做分录?

根据招标服务费用途决定:

1、若用于某项工程招标,相关费用可以先记录于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完工后,若符合资本化条件,将其置于资产成本,分录为:

(1)发生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工程完工,符合资本化条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若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则计入当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在建工程

2、若用于企业日常管理产生的招标服务费,则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八、事业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提取个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税

发放工资同时扣除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

缴纳个税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个税

贷:银行存款

九、补货怎么做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等回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帐款 结转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十、公积金分录怎么做?

第一步,会计按照职工工资表计提工资时,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第二步:实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时,付款凭证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工资(单位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

注意:在计提工资时,个人部分已经计算在业务成本费用中了,而单位部分的核算,要在实际付出资金时,列入到业务成本费用中去,这部分费用是要单独做出来的。

个人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一借一贷,核销科目余额。也反映出了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扩展资料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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