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才能看到法院的审判案例?
可以登录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可以选择你要查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书。
二、参照案例的审判叫什么审判制度?
参照案例的审判叫“判例法”审判制度。判例法泛指可以作为先例据以判决案的法院判决,通常以制定法相对而言,这是英美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即所谓“遵循先例”原则。
三、网络侵权案例研究?
以下是一个网络侵权案例的研究:
案例描述:
某家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商业报告,该报告是由该公司的研究部门编写的。该报告包含了该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专有信息。几周后,公司发现该报告被上传到了一个竞争公司的网站上,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知识产权。
调查过程:
公司立即启动了调查,调查人员发现报告是由公司内部的一名员工上传到互联网上的。调查人员进一步发现,该员工在辞职前向竞争公司泄露了商业报告,并获得了一定的报酬。
调查人员追踪并确认了该员工的行踪,发现他现在已经在竞争公司工作。该员工否认泄露了商业报告,但调查人员发现了大量的证据表明他确实参与了该报告的泄露。
解决方案:
公司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这名员工和竞争公司,要求其赔偿公司的损失和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法庭上,公司提供了丰富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电子邮件记录和该员工的通信记录等。
最终,法院裁定该员工和竞争公司有罪,要求他们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其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强信息安全措施和与竞争公司签署保密协议等。
结论:
这个案例表明,网络侵权可以对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且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此外,该案例还突出了员工的重要性,因为员工的行为可以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培训和管理员工,以确保其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和保密协议。
四、媒介信息侵权案例?
例如,2013年东方体育日报报导,辽宁省女子中长跑运动对事实与报导有严重出入,辽宁省体育局列为被告最后赔礼道歉,并补偿了相关的名誉权侵权费用。
五、门头招牌侵权案例?
案例一:擅自在门头、装潢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021年11月22日,市中院开庭并案审理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我市6家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因认为“绝味”商标被擅用,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我市从事熟食加工的几家个体工商户诉至法院,该公司在起诉状中称作为同行业竞争者,被告在经营的店面门头、店内装潢上使用了“绝味”商标,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禁止在推销商品服务或对外宣传时使用被诉商标,并分别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到10万元不等。
当天,在庭审结束后的法庭上,案件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确定了一方面积极支持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差异和被告人主观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数额的总体思路,梳理出调解方案,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利益关系的平衡点。最终,原告与几位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并停止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停止在门店招牌、菜单、店内装修装潢、线上等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销毁含有案涉注册商标的标识、包装物、广告宣传材料的库存商品,原告撤销起诉。
案例二:肉夹馍潼关系列案
2021年8月到9月,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名,将全国各地数百家小吃店、快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此事在社会上引发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市中院也收到了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的25份起诉材料,涉及我市28家肉夹馍个体经营户。
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诉讼请求各被告立即停止在门店招牌、菜单、店内装修装潢、线上等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的标识;立即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商品名称;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万元等。
因为被告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市中院民三庭分别于当年9月30日、10月11日、10月29日3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此案合议庭认为这个系列案与以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一方面,原告方不是普通企业,而是集体协会,原告享有的商标不是普通企业商标,而是集体商标,请求赔偿3万元缺少支撑数额的依据;另一方面,被告都是一家家个体工商户,他们的背后是一个个谋生不易的小家庭,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收入更不稳定,作为个体经营户的被告基本的民生需求更需要得到保护。
如何在依法维权与保护市场主体利益、保护基本民生之间找到平衡点,合议庭多次在一起研究、探讨。去年11月中旬,因为原告在全国范围内起诉了200多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潼关肉夹馍”维权案登上热搜,成为全国老百姓热议的话题。原告在全国范围的诉讼有胜有败。市中院此系列案合议庭也借助这样的机会,加大了对原告的释法与调解工作,希望原告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考虑到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个体经营户的艰难。经过不懈努力,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于去年11月29日撤回全部起诉。
案例三:出售山寨玩具,四商户被韩国动漫公司起诉侵权
李某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禹都市场经营玩具批发店已经好多年了。2021年4月,他收到了市中院发出的传票,成了被告,说是因为售卖了一款动漫形象“珀利”的玩具,被要求赔偿3万多元。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卖个玩具居然会牵扯进侵权官司中。卖玩具不过是小本生意,一下子赔偿这么多钱,这让李某无法接受。在禹都市场,还有3家玩具店的经营户也收到了市中院发出的传票。他们被诉的缘由和李某一样,在店里售卖了“珀利”玩具。
起诉他们的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韩国首尔的动漫公司,起诉理由是侵害商标权。
市中院受理案件后,民三庭法官考虑到该案在商品侵权纠纷案件中,是比较典型的案件,同时涉案的被告都在禹都市场开店,因此决定在禹都市场公开审理此案。
2021年6月21日上午,市中院在禹都市场公开审理了这起侵权案件。
被告的4名玩具店主所售卖“珀利”玩具,原型来自于曾经一部热播的动画片《变形警车珀利》,其设计制作者为韩国的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该系列动画片自2011年在韩国首播以来,先后成功进入法国、日本、俄罗斯以及中国等81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未授权研发过以动画片角色为原型的玩具,但是该玩具却在市场中出现。
在庭审中,原告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珀利”系列商标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与品牌价值,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注册经营场所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玩具产品,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原告产品或经原告授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另外,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等。作为商户,李某他们表示根本不知道存在此商标,且不懂《知识产权法》,在进货时根本未曾有过核实商标真假的意识,才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且原告起诉判决费用过高,他们无法承担。
最终,经多次调解这几起案件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市中院及时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而其实除了玩具品类外,很多的商标在注册类别时,同时涉及服装、文具、食品等多品类,如果生产商、经销商和销售者对于知识产权不够重视,很可能无意中触碰到侵权的红线。因此,广大经销商和商户应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从进货到上架都应该要仔细检查。
六、关于商标侵权的案例?
商标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分故意或无意侵权等情况。
一种是明知是别人知名商标品牌商品,为了牟取暴利,故意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一经查获,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如达到追刑责标准,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罚;
二是加盟别人的商标品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经过别人授权许可的,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是合法的,如第二年不愿缴加盟费了,而商标还在继续使用,这就违法了,如商标所有权人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处理,一般会查令撤除有关商标标识。
七、法院审判要通知家属吗?
1、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审判时,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如果有律师参加辩护的,法院应该在开庭前通知律师。
2、如果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八、法院的审判期限有多长?
有一定期限要求的,具体案件类型具体分析: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也就是一年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二十日内结案(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月(特殊情况报请最高院可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九、如何查询法院的审判结果?
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本案究竟应由邓某居住地的法院审判还是应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收集和核实证据,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本案的被告人为达到自己的私欲,竟然残忍地杀害妻子,伪造现场,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应该由犯罪地的法院审判。
它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在处理第一审刑案上的分工权限。所谓犯罪地,一般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尤指犯罪行为发生地。法律规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便于在证据最集中的地方收集、核实证据和查明事实;便于当事人、证人就近参加诉讼;有效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便于防范和综合治理,减少犯罪。
十、法院金融审判实施方案?
一是诉源治理持续发力,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立足源头化解,制定诉源治理工作思路。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和稳定。定期对银行的法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金融机构的诉讼维权技能。建立“法院+金融”座谈会常态机制,畅通“法银”联系交流渠道。
二是延伸司法职能,创新金融审判共治机制。前移诉讼服务,为快速审理金融纠纷提供有利条件。规范金融合同,就金融借款、小额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合同条款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强化和推广金融案件送达地址、管辖等事项约定制度;明确规范金融案件格式、证据、起诉等要素;在起诉时标注被告能否联系找到以及可调解让步的金额和底线。
三是细化实施步骤,实现分调裁审衔接流程化。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条龙运行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梯次滤化。通过“分、调、裁、审”四步流程,实现金融案件审判流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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