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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许可证由谁办理?

127 2024-01-18 00:51

一、排水许可证由谁办理?

回答如下: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是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

        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是由施工方进行办理,因为是施工方在施工时需要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污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工业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由水务部门发放排水许可证,准备好申请材料在当地环保局办理,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环保局,不同地区不同的要求。

二、噪音排放许可证是由谁办理?

由施工方申办,因为噪声是施工方造成的,不是建设方造成的。

办理条件

1.具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合法资质;2.按规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3.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4.具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落实了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三、行政许可证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审查、发给行政许可等。同时《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四、办理施工许可证由谁负责?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肯定是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的,有些招投标代理公司还会协助,准备过程当然需要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什么的配合一下啦。

市住建委是施工许可的主管机关,区县住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许可工作(不是所有工程,有限制)

五、开封行政备案登记证在那办理?

开封行政服务中心,其实也就是开封市市民之家。市民之家上班时间为:早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六点半。市民之家这样的上班时间安排其实和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作息时间是一致的,有利于广大市民前去办事。只是周六周日不上班,市民们有一些意见。

六、电梯登记使用许可证怎么办理?

在电梯安装开始之前,就需要准备资料,包括电梯出厂时附带的技术资料,安装开工报告申请书,安装施工队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一起报送到市场监督局下属的特种设备检验院电梯科,首先申请安装开工许可,安装完毕后,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电梯登记使用。,此后,每年还要申报年检,整个程序就是这样。

七、租车给快递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由谁办理?

根据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此,如果您想要将租车车辆提供给快递公司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就需要您或者快递公司向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具体流程可以参考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车辆相关证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完成材料审核和报批手续。其次,您还需要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车辆检测和保险购买等手续。最后,经过审核批准后,您将获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提供租车服务给快递公司从事道路运输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办理过程比较复杂,涉及的相关规定和手续也较多,建议您提前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解和了解业务流程,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或律师协助办理,以避免因申请材料不齐或流程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延误或拒批等问题。

八、市政道路施工许可证由谁办理?

市政道路施工的许可证由城市建设管理局和交通管理局审批办理。因为市政的道路施工,不论是新建还是在原址基础上改建扩建,都必须由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归化,组织实施,什么时间建设丶修复丶改扩建,有一定的统等安排,交通管理局对城市交通运输运营统一调度。

九、工商登记与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 《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十五条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第十八条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文件 闽运管物流〔2006〕11号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漳州开发区运输管理处: 为规范我省道路货运企业分公司设立报备材料和程序,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和省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换发使用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运管办〔2006〕15号)要求,现就货运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二、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应向设立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备材料: (1)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文本; (3)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情况或租赁合同);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 (5)分公司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6)已投入运输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7)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三、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报备的决定,对报备材料齐全、合格有效的,应当于10日内予以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在20日内到母体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母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手续。分公司经营者凭母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复印件到分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对报备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或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及分公司子公司许可程序 一、设立子公司的许可程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二、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公司的,如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关提出增设分公司的报备申请。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拦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发放的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如不属于同一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向分公司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增设分公司的报备申请。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报备申请后,应当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提供母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核查该企业在当地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是否具备条件,并发函向母公司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3、经核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提供材料属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并向道路运输企业核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母公司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5、分公司需要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后,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十、应收账款由谁登记?

应收帐款明细帐由会计登记。出纳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 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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