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办理复婚手续是怎样的?北京办理复婚手续?
办理北京复婚本身,只需要交验证件(结婚证)的工本费(9元/本),不需要其他费用,具体的手续、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男女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证件及资料;
2、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应该谁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
三、办理入院手续属于谁的工作内容?
1.办理入院手续
病人或家属持门诊或急诊医生签发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处接收病人后,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做好接收新病人的准备。
2.进行卫生处置
护士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在卫生处置室进行卫生处置,如理发、沐浴、更衣、修剪指(趾)甲等。对危、急、重症病人及即将分娩者可酌情免浴。对有虱、虮者,先行灭虱处理,再进行卫生处置。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送隔离室处置。贵重物品和病人换下的衣服交家属带回,或按手续暂时存放在住院处。
3.护送病人入病区
住院处的护理人员携门诊病历护送病人入病区。根据病人病情可步行,也可选用轮椅、平车或担架护送。护送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和保暖,必要的治疗(如输液、吸氧等)不能中断;对外伤病人要注意卧位。护送病人入病区后,要与病区值班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病人的病情、个人卫生情况、物品等。
四、可以创设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的是谁?
可以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只能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
五、哈尔滨殡葬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先去办理死亡证明,然后火葬场要一份,拿着火葬场要的那份和灵车一起走,到火葬场卸下尸体等着火化,火葬场有引领人员帮你办理,不过骨灰盒要提前买,火葬场贵。
告别后入炉,等着取骨灰,这时工作人员叫你办理缴费手续,领火化证,开得明细账单,领骨灰的条(千万拿好了别丢了),然后取完灰抱着回家准备下葬。之后去派出所销户口,民政局领取丧葬费。大概就是这样 有不详细的地方请谅解。
六、辞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每个公司提前量不一样)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递交辞职报告。
2.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可能还要到人力资源、财务部、宿舍及其它相关部门找相应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签字完成后,就可以离职了,这个大公司的手续很繁琐的。提前一个月也就是让你办理手续的。
七、退休手续是自己办理还是单位办理?
退休手续一般是由个人自己办理,而不是由单位代办。
这是因为退休是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来办理退休手续,而单位只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具体来说,退休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退休申请:
个人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退休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或更早。
申请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退休时间、退休方式等内容。
2. 办理退休手续:
个人需要根据所在单位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包括领取退休证、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
3. 领取退休金:
个人需要到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领取退休金,一般每月领取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单位的退休手续可能有所不同,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所在地的规定来办理。
同时,个人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办理退休手续。
八、国土手续的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扩展资料办理分类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九、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是责任事项依据还是设立依据?
一、简述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
1、依法定事项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只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许可事项范围设定的行政许可无效;
2、依法定权限设定行政许可。对于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设定机关必须遵守《立法法》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权限,以及《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相关规定,无权或者越权设定的行政许可无效或者将被有权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3、依法定程序设定行政许可。许可法定原则强调不仅实体上要合法,程序上也要合法。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规制行政许可,行政相对人应按照什么程序取得行政许可等问题都需要有法定依据。设定主体违反法定程序设置许可,将被有权机关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撤销。另外许可法定原则还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的资格和能力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其申请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申请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包括什么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行干预。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不应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这些民事权利可能对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这种损害难以通过事后赔偿加以弥补、补救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设定行政许可,不能仅仅考虑当前和眼下的利益,而应当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及生态环境的协调,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十、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均无争议的情况。反之,需要起诉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议离婚协议委托专业人士拟制,不要直接使用网上的免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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