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建局哪个科好?
住建厅最有前途的部门是财务部。每个部门,科室都有自己的权利所属,分管不同的职能领域,办公室是建设局中权利最大的一部分,能力要求高,待遇也同样高,如果想要在建设局工作,当然最好在办公室任职。但是其他部门也各有其职,缺一不可。
二、住建局开发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管理、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负责监督指导《县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
4、指导全县城区建设管理工作。
5、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
7、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的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
9、制订全县建筑系统人才教育规划
10、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
11、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同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住建局规划科职责?
1.承担全市建筑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除市政交通建设项目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各项建设工程的放线、定位等管理工作,参与跟踪管理与规划核实;
3.负责全市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本部门卫片执法及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工作;
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保密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住建局法规科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2、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3、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4、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监督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7、督促、协调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8、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9、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管理;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住建局工程科职责?
以一般的县住建局为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管理、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建设行政地方性立法项目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有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归口管理行业的计划、统计、信息工作。
(二) 负责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负责监督指导《县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种单项专业规划、各个小区的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的资质认定、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全县城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县城规划区节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五)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
(六)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依法管理房政、房权产籍、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评估以及危房鉴定、白蚁鉴定、房屋维修物业等的管理;指导城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七)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局管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九)制订全县建筑系统人才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术鉴定工作。
(十一)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同和外事工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住建局项目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住建局消防科审批流程?
第一步、首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切记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并出具办公室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书;假如藉由施工单位办理消防手续,这就是代办;
第二步、申报表上所填的内容,基本为主要建材:如墙体材料、地面材料、顶面材料等;
第三步、需要准备该装修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图纸复印件(大楼消防验收资料,一般在物管处有);
第四步、需要准备具体施工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消防改造图(若不动消防设施,可以在备注中说明)。上述图纸需晒蓝图,并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比如建筑设计院)盖上出图章;
八、住建局监督科是什么?
一般是指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主要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和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交易、权属登记、租赁、抵押、估价机构与经纪管理、房屋面积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住房维修基金,监督和管理危房鉴定、房屋修缮维修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房屋交易、权属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督。
九、住建局物业科管什么?
1.负责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和社区建设之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
3.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管与指导,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4.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投诉的受理、调查、核实及答复。
5.引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改善基础条件,逐步推行物业管理。
6.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检查的初审工作。
7.负责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等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协调处理业主大会期限届满后的财产清算工作。
9.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设施设备及资料移交工作。
10.在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指定居(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11.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住建局监管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供水、燃气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指导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工作;参与处理较大等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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