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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有哪些全称?

287 2024-01-01 05:07

一、住建局有哪些全称?

住建局,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住建系统业务有哪些?

1. 承担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保障有关法规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工作;负责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全省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2. 承担房地产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调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的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房屋面积管理、楼盘表管理、预(销)售许可、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3. 承担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实施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4. 承担城市管理和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拟订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养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集中行使省级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5. 承担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小城镇环境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相关政策,指导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管工作。

6. 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城市设计、科技发展和统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城市雕塑有关工作;统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7. 承担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全省工程总承包模式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

8. 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并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管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拟订城镇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认定工作。

9. 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0.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住建局综合执法类包括哪些岗位?

 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机关文秘、宣传报道、信息、档案、督办查办、目标管理、机要保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组织制订有关建设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负责编制城建行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计工作站。

三、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属企业工资的监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行业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关现代城镇体系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城市科学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防范控制邪教等工作;负责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牵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五、工程建设管理处。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及交易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上报;初审或审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室内装修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牵头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

六、公用事业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审核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清洁取暖工作。

七、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以及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八、科技科。负责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的申报和推广应用,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负责宣传和贯彻墙改政策,负责对新型墙材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生产使用,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承担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筑节能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和建筑节能及新型绿色建筑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督促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

 九、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贯彻执行勘察设计及咨询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勘察设计及咨询行业市场秩序,负责勘察设计及咨询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项目的申报;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监督、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定额及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

 牵头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十、管廊科。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等;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新城区水系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环境安全科。负责全市与建筑行业相关的环境污染、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市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露天烧烤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安委会赋予的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建成区市管范围内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成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公共秩序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拟订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市建成区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牵头市政园林局(鹤壁市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十三、代建工程管理科。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重要设备、施工材料采购的协调、报批等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协调组织,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资产移交等工作。

  十四、工程技术科。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建设、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相关技术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十五、市政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建设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夜景亮化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防汛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十六、执法监督科。负责组织研究拟订城市执法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制和学习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住建局属于公益类还是行政类?

属于行政类。

其工作职责是: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2、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3、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4、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等。

五、住建局执法权有哪些?

住建局,全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行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等,住建局拥有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等执法权,还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许可证,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住建局哪些机构有公章?

作为办公用的行政印章,其它印章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英文字体要使用跟宋体相近似的,为容易识别的英文字体。一般使用宋体的印章有:各种企业单位的公章、外资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党章、工会组织印章、地方性社会团体印章、考核专用章、行政部印章、业务专用章、业务部印章、仓储部印章、采购部印章、工程部印章、收费专用章、项目专用章、收货专用章、人事部印章、工程竣工图印章、出图专用章。

七、住建局招聘专业有哪些?

住建局招聘的专业主要有:市政工程专业,房建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管理专业,测量专业,管道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财务会计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数字化专业,营销专业,文秘专业,机动车维修维护专业,通讯信号专业,材料管理专业

八、住建局检查监理资料有哪些?

住建局检查监理资料有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监任命书,总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社保证明,监理注册证书,监理项目部人员花名册,监理人员是否是备案人员,上岗证,检查监理机构是否满足监理要求等。

还要检查委托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会议纪要,月报,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等。

检查开工报告,施工方案的审批,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检查收集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齐全情况,检查见证台账。

还要检查责任职责上墙,检查仪器类是否满足要求,检查规范图集配备情况。

九、住建局有哪些中级职称?

建筑类中级职称有哪些?

1、工民建工程师 2、建筑工程师 3、建筑设计工程师 4、建筑装饰工程师 5、建筑施工工程师6、建筑管理工程师 7、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 8、工民建安装工程师 9、给排水工程师 10、土木工程工程师11、土木建筑工程师 12、造价工程师 13、测量工程师 14、结构工程师 15、暖通工程师16、安全工程师 17、岩石工程工程师 18、土岩方工程师 19、工程测量工程师 20、市政工程工程师

十、住建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住建局下属单位因城市级别和大小以及各地情况略有不同,一般大致有以下几个:规划设计院(室),市政建设管理处,建筑定额管理处(站),建筑材料管理处(办公室),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所(站),路灯管理处(所),公园管理处(所),墙体保温材料改革办公室,建筑装潢设计院(站),建筑节能环保管理处(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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