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后如何撤销?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
例如“离婚”案件:由于我同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特向法院申请撤诉,请批准。
如果是治安案件,比如向公安局派出所报了案,同样的,比如他人故意伤害你致伤,伤情不是很严重,一般为轻微伤或以下,他人已赔偿了你损失,你也原谅他人,就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申请书,由办案机关批准。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不允许撤销案件,要提起公诉,但也可以写申请,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二、小程序立案如何撤销?
12333小程序立案后想要撤销,由起诉人提出撤诉申请交到法院,法院审查后下达准予撤诉裁定。
起诉立案后案件到了法院,起诉人有权提出撤诉,这是起诉人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但撤诉起诉人提出撤诉申请,交到法院,法官审查符合撤诉条件,法院下裁定准予撤诉,结束夲案审理。
三、买卖合同立案如何撤销
买卖合同立案如何撤销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时候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希望撤销已经立案的买卖合同。本文将讨论买卖合同立案如何撤销的相关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买卖合同立案
撤销买卖合同立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撤销。一般来说,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撤销买卖合同立案:
-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撤销买卖合同,那么可以进行撤销立案的手续。
- 违约行为:如果对方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可以考虑撤销立案。
-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撤销买卖合同。
如何进行买卖合同立案的撤销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双方都同意进行买卖合同立案的撤销,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书面通知: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撤销买卖合同立案的意愿,并注明具体撤销的原因和依据。
- 协商解决:双方在撤销买卖合同立案的过程中,可以协商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例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等。
- 相关手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相关手续,例如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等。
- 注销立案:最后一步是将买卖合同的立案信息进行注销,以确保撤销的正式有效。
撤销买卖合同立案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买卖合同立案的撤销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保留相关证据:在撤销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 相关责任承担: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双方需要对各自的责任进行合理分配。
- 法律咨询:在撤销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
结论
撤销买卖合同立案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在进行撤销的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对买卖合同立案的撤销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四、110报警后如何撤销立案?
报警立案后是不能撤案的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五、怎么撤销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撤诉方式如下:
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网上立案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法院诉讼服务网;
2、进入网站后点击立案受理;
3、登录后点击立案受理;
4、进入后点击我要立案;
5、填写相关的信息;
6、信息添加完全后确认提交即可。
撤诉是直接向法院书面申请撤诉即可。法院会返还证据原件,撤诉只需提交一个申请就可以。撤诉之后,法院会出撤诉裁定书。证据可以要回。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六、手机立案怎么撤销?
手机上怎么撤诉提起诉讼后,法院已进入程序,手机上不能撤销,要跟承办单位和承办法官联系,书面申请撤诉,法院通知后,下发裁定书准予撤诉。可以的,手机上立案,实际就是网上立案,通过手机进入诉讼服务网,通过随申办也可以今日,在立案模块界面提交相关材料后,法院审核后符合要求会立案,撤诉的话只要在提交材料模块提交撤诉申请书即可,法院会致电你再次确认,符合撤诉情形,法院准予撤诉。
七、刑事立案后可以撤销立案吗?
可以。
轻微的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只对“(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规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八、盗窃立案后能否撤销?
财物被盗一旦报案后被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可以要求撤案。如果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的,当事人出具书面谅解书,可从轻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如果公安部门在侦查期间,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九、盗窃,立案后能否撤销?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确实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三节 撤 案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十、撤销之诉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二百九十七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
从严把握立案标准。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依据事实提起的新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在立案时要相对严格地审查,特别在起诉主体的资格、提供的证据材料等方面要严格把握,如应当提交证明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内容部分或全部错误的证据,损害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证据,非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原诉讼的理由和证据等,在这些问题上,应不同于普通案件的一般性形式审查,要适度进行实质审查。
——贺荣:《在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2012年9月19日),载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司法研究与指导》(总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47页。
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
案外人依据新的事实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为了避免对原生效裁判的不当冲击,较之一般新诉的立案受理,应相对严格地予以审查。我们认为,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提出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因不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审诉讼,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就是说,该主体需有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据。二是有证据证明其应当参加原审诉讼,因不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审裁判损害其合法权益,且无法直接通过另诉方式解决争议的。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应当成为撤销之诉的提出主体,这类案外人起诉时应当提交共有关系的证据。
第二,提出事由。主要是案外人认为原审裁判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该裁判对案外人实现合法权益形成障碍,案外人对此有不可分割的利益,且无法通过另诉方式解决。
第三,提出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起算点,需案外人提交证据加以证明。
第四,撤销诉讼的具体请求。这是案外人提交给人民法院、明确其起诉所要解决的问题,即请求撤销哪些内容或判项,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生效裁判侵害。
第五,管辖法院。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应当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向该案的终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后裁判生效的,向一审法院提起;二审后裁判生效的,向二审法院提起。
此外,在对此类案件立案审查时,还应将上述条件与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结合起来。至于以什么案号立案,立案后由法院内部哪个庭实质审查,是具体操作中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五、诉讼费用收取以及相关制裁措施
案外人提出撤销之诉属于新诉。既然是新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相关诉讼费用。但是,该《办法》尚未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作相应修改,因此,具体交纳诉讼费用可根据一般规定计算。有观点认为,撤销申请人应当根据原生效裁判的诉讼费用标准交纳。我们认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一般规定,应当根据案外人提出的撤销请求范围涉及的金额或价款为基数计算缴纳数额,具体而言,可比照该《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另外,为了防止案外人滥用权利以及避免撤销之诉形成新的虚假诉讼,需要明确的是,在撤销申请人的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下,撤销申请人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在此情况下,被申请人还有要求撤销申请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可就不当提出撤销之诉的案外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