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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技术规程(包括操作规程)?

148 2023-12-14 04:48

一、什么是技术规程(包括操作规程)?

项目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人个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牌等,不得擅自推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二、木工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桥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周边、孔洞、井口应设防护,作业前应搭设可靠立足点,凡在不易操作、 无护栏、无攀手、悬空等危险部位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

4、支设 4 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 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墙模板在末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后倾斜,定角后撑牢,以防倒塌。

7、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角开始,向相互垂直的三个方向拼装,边接模板的 V 形卡要正反交替安装, 同一道墙 (梁)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

8、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锰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9、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三、木工机械

平创机

  1. 平创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创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 3 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 1.5 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堵塞创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 刨厚度小于 1.5 厘米、长度小于 30 厘米的木料, 必须用压板或推,禁止用推进。
  5. 遇节疤、戗搓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6.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的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 10 毫米。

圆盘锯

  1. 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 不得用力过锰,遇硬节慢推。 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开榫机

  1. 要侧身操作不要而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2.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 米以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3.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刮边机

  1.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2. 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 毫米。
  3.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四、钢筋工

1、制作、绑扎。

  1.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路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 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 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 4 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一离地1 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们支撑好方可摘钩。

3、钢机械

切断机

  1.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 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 节料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调直机

  1.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 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3. 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4. 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 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弯曲机

  1.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2.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 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 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从今停机后进行。

冷拔丝机

  1. 先用压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50 cm。
  2.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全器同时用工具村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3.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即停机修理。

五、土石方工,土石方机械司机

1、土方工:

  1.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3. 上下坑沟应先挖阶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4. 在坑边堆放弃土,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 0.8m 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 1.5m。

2、石工:

  1.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2.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3.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扩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4.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3、土方石方机械司机:

  1. 启动机械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各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 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上坡弯,倒车和停车:下坡禁止空档滑行。
  3. 停车以及在坡上熄火时 ,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 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挖掘机:

  1.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般不能高于 4米。
  2.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3.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4. 行驶时,管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械,铲斗离地 1米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 20 度
  5. 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6. 联接电动挖掘机电源电缆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保险丝。

推土机:

  1. 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2.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3. 行驶时,管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械,铲斗离地 1米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 20 度
  4. 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5. 联接电动挖掘机电源电缆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保险丝。

推土机:

  1. 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 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3. 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一倒车。
  4. 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 10 度。

铲运机:

  1.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米。
  2.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3.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25 度,横坡不得越过 6 度。
  4. 多台拖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多台自行式铲运机间距不得小于20米。

四、混凝土工

  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帮上操作。
  4.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罐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临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 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狗洞,防止失足坠落。
  8.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9.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应瓣要严密牢固。

五、砌筑工

  1. 严禁在墙顶上站立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砍砖时应面向内打,以免碎砖落下伤人。

3.超过胸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3.从砖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再取低处,防止倾倒。

4.砖、石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2m,坡道不应小于10m。

5.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若发现有不符规定者应及时更换。

6.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于跳板上。吊装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运时吊臂回转范围的下面人员不得行走或逗留。

7.夏季要做好防雨措施,严防雨水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倒塌。

六、抹灰工

  1.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 2 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护身伴杆和阳台外檐上进行施工。
  3. 机械喷灰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抵弯。
  4. 输浆应严格按照正常压进行 ,超压和管道堵塞,停机检测合格后进行施工。
  5.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碰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安装要稳拿稳放 ,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撑。
  6.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损。

七、油漆玻璃工

1、油漆

  1.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管理。
  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铜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 沾染油漆的棉纱、 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胡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 (机) 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 25 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头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2玻璃
  11. 搬运玻璃应戴于套,或用布、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12. 裁划玻璃,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13. 玻璃时所使用的工具应放袋内,随安随取。同时严禁将铁钉含于口内。
  14. 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拴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15. 安装窗玻璃时,不得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避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16. 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面附近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及工具伤人。
  17. 大屏幕玻璃安装应搭设吊架或挑架从上至下逐层安装。
  18. 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力学现象;并在安装完应随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窗扇碰下班掉落伤人后,
  19. 装屋顶采光玻璃 ,应铺设脚手板并采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
  20. 安装完后所剩下的残余玻璃破碎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理,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伤人。

八、防水工

  1.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清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 卸、搬运、熬制、铺涂沥查,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沫飞扬。
  3.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 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言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 米;锅与烟肉的距离应大于 80 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 2 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 70 cm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5.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 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键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高,并严禁烟火。
  9. 装运沥青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乔得有人。
  10.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 1.2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背挂安全带操作。
  11.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作业。

九、架子工

脚手架材料

  1. 钢管脚手架应用 48~51 毫米、壁厚 3~3.5 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 2.1~2.3 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 杆应采用剥皮杉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猴、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 脚手架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8 厘米,6~8 厘米之间的可双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 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 9 厘米 (6~9 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6. 钢制脚手板应采用 2~3 毫米的I级钢材,长度为 1.5~3.6米,宽度 23~25 厘米,肋高 5 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 面应钻有防 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7.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或松木板,宽度以 20~30 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镍箍3圈或用铁皮钉牢
  8. 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 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 1厘米,长度一般以 2.23米,宽度以 40 厘米为宜。
  9.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 8# 镀镍丝直径不少于 10 毫米的麻绳。

1、 抹灰、勾缝、油漆等处装修用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 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 米。

2、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 24 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 10 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 1 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 2米时需加设顶撑。

3、18 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 10 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4、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 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5、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根立杆应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 7 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 4 米,水平每隔 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 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 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8、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9、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 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 厘米。

10、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设1 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 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11、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 ,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 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门,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 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设防护拦杆。

脚手架

  1.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 1.2 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 墙高度超过 4 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 公斤载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 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名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 脚手架拆除
  5.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6.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7. 拆下的拦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中、小型要械操作工

外用电梯

  1. 、施工现场外用电梯基座 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槽电梯底笼 2.5 米范围内,要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2. 、暴风雷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梁、暂设支撑要进行安全检查等。
  3. 、使用电梯,严禁超载。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护网。

4、蛙式打夯机

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分击电源线。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5、砂轮机

  1. 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主要通道。
  2. 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 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 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不准使用。
  5. 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6、手电钻

  1.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 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十一、电工

  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检查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 (片) 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片)。
  7.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低于 2.5 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十二、塔吊司机、信号工

1、司机与信号工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机的构造和安全装置的功用及调整方法,掌握该塔机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3、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吊重量不明或有根的物体。

4、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和信号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指挥的信号、手势、旗语应明确、符合《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塔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工作记录。7、在遇到大雷雨、暴雨、浓雾或风力大于6级时,一律停止作业。8、塔机上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负荷使用。

9、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条件,照明条件不好时,不得进行作业。

10、停机修理或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11、司机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按钮操作手柄是否处于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2、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3、操作时严禁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排列不齐而遭破坏,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卷筒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必要时需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14、小车侧面的吊篮是供维修人员使用的,当需要维修起重臂上的某一零件时,维修人员可站在吊篮内随小车运行到指定位置进行维修,吊篮的额定载额一般是100㎏。当起重物时,吊篮内严禁站人。

15、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相同。

16、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17、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起重臂转到与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至离开最高建筑物的高度,小车应在全臂长最小处,切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18、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臂架、回转支承、起拉杆、平拉杆、卷筒、连接螺栓、控制器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螺栓进行日常检查、紧固,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

19、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等处要按规定日常保养加油,如果发现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

20、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21、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松头、断丝、磨损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及时更换。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钢丝绳不顺序排列时,绳间绳间容易相互挤压,破坏绳的结构,绳芯挤出不能使用。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22、注意检查制动器的效能、间隙,必须保证可靠的灵敏度。

23、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及可靠性。

24、注意检查各螺栓连接处,尤其塔身标准节和回转支承螺栓。塔机在顶升一周后,必须全面紧固,以后每15天检查紧固一次。

25、检查钢丝绳头压板、卡子等是否松动,应及时紧固。 

26、检查各金属构件的杆件,腹杆及焊缝有无裂纹,特别注意油漆剥落的部位,尤其以油漆呈45º的斜条纹剥离最危险,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7、各限位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28、检查各电器元件的紧固是否松动,电缆及其他导线有无破裂,若有应及时更换。

 三、“十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品重量不清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吊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光线阴暗看不清场地、被吊物、指挥信号时不吊。

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四、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1、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清晰、明确、准确。 

2、指挥人员应站在让司机看清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3、指挥不能同时看清负载和司机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指挥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4、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5、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当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五、塔吊司机的职责及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当指挥发出的信号违反《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过程也要鸣铃示警,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4、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5、在吊运过程的变幅或回转时,所吊物料应在运行通道上空运行,不得在人员上空通过。 

6、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及两个保险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六、物料捆绑及吊运要求 

1、在吊运各种物料时,为避免物料的倾斜、翻倒、散落,应根据物体的形状特点、重心位置,正确选择起吊点(必要时可以采用试吊选择吊点位置),使物体在吊运过程中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免发生事故。

2、捆绑吊物时,两根钢丝绳应从一个方向穿插到另一边,不得一正一反。 

3、钢管、木方等材料吊运时,不得长短混吊,应分别吊运。捆绑时,物料两端必须全部捆绑牢固,防止散落。钢管吊运时,不得带有扣件吊运。 

4、吊运长度较小的物料(如扣件、丝杠等)时,应用吊斗吊运,不得用钢丝绳吊运。 5、各种物料必须在捆绑牢固、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正式起吊。

6、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变幅和回转两个动作。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7、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8、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9、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10、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制动器打滑等情况,必须马上采取妥善措施将吊物吊运至安全地带,将电源开关拉开,待修复完善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得带病作业。 

11、当班运行情况应如实记入塔式起重机交接班记录,对未处理的问题应记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

二、行政许可范围?

行政许可的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许可种类?

行政许可的种类: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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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

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认可

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核准

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什么是行政许可?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许可审批流程?

包括四个步骤

  (一)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程序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申请行为必须向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提出。

  2、申请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行为。

  3、申请人必须提交所需的有关材料。

  (二)受理程序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做出一下几种处理

  1、予以受理对于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要求当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当场更正错误。

  3、限期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确定的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不予受理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去的行政许可;二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受理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三)审查程序

  形式性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当场做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四)听证程序

  听证的具体程序步骤分为:

  1、申请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并在被告知有权要求听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2、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当收到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申请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听证;

  3、通知有关事项;

  4、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并在法定的许可决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六、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行政许可可分为不同的种类。目前较为常见的有下列六种: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

  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

  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

  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经申请获得的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

  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独立的许可,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附文件的许可,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

  4、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权利性许可又称无条件放弃的许可,指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并不承担作为义务,可自由放弃被许可的权利,并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义务的许可也称附条件放弃的许可,指被许可人获许可的同时,亦承担一定期限内从事该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的许可。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丧失被许可的权利。

  5、以许可的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性许可和附期限的许可

  长期性许可,指被许可人取得许可证后,只要不放弃,或者不因法定事由被主管机关吊销,该许可将长期持续有效,如生产某种产品的许可。

  附期限的许可,指许可只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效力,逾期失效的许可。

  6、以许可的目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行为许可,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许可。

  资格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后,结合格者核发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七、行政许可股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

2、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

3、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工作;

4、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承担有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6、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或事项进行审查、批准、许可或认可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事项等进行审查和决定,给予相应的批准或许可,使申请人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合法权利。

行政许可是行政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手段,用于规范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通过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等重要利益。

行政许可的实施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时限内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作出批准、许可或认可的决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以依法依据许可决定从事相应的活动。

九、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什么东西?

《行政许可法》第十八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这是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关系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法律只有得到良好的施行,才能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执法行为,凡是有行政权的设定,就必须明确行政权的行使主体,否则权力很容易被滥用。考虑到行政执法主体的多样性和行政权力的扩张性,有必要在设定行政许可时明确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2、行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对相对人获得许可,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所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它既是对申请人的限制,也是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是对申请人行为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标准和指导。若对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加以规定,那么,申请人将无所适从,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将有更大的随意性。条件必须是明确、法定、公开、公平的,不得含有歧视性的因素。申请行政许可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被申请的机关是有权颁发许可证的机关;申请的事项在法定许可范围内;申请人符合法定要件等。  

3、许可程序。  行政程序违法也是违法,随着程序正义理念的成熟和发展,我们注意到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理性化的保障。能有效地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期限。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执法的过程,必然涉及到期限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颁布《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只是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作出原则性规定,至于行政机关作出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时限,只能分别在各个单行法律中加以规定。

十、钓鱼规程?

1、所有的参赛选⼿通过抽签的⽅式来决定相关的钓位,在钓位确定下来后,要到⼯作⼈员处进⾏登记备案,所有⼈都不可以更换钓位。如有违反取消双⽅⽐赛资格。服从裁判及⼯作⼈员指挥,做到三统⼀:统⼀抓号,统⼀喂⾷,统⼀下杆,按抽签号规定位置对号⼊位。

2、所有的参赛选⼿所使⽤的钓鱼⼯具、钓鱼饵料都是⾃备的,可以带着备⽤钓具,钓鱼⽐赛⼀般使⽤⼿杆参加⽐赛,⼿杆长度不能超过5.4⽶,⼦线不得超过竿长30厘⽶,鱼漂长度不能超过50厘⽶。严禁使⽤毒饵,每场⽐赛,赛前、赛中、赛后不得向⽔中投⼊饵料打窝,扔杂物,凡死鱼、⼲鱼不算⼊成绩;禁⽌使⽤海杆、⼿海杆两⽤杆参加⽐赛。

3、钩数不得超过2枚。

4、参赛者进⼊赛区以后,⾮⽐赛时间严禁钩、漂⼊⽔。赛前10分钟开饵,调漂、鱼护⼊⽔。

5、⽐赛设总重量和尾数、单尾三个奖项,根据规定时间内钓鱼总重量、尾数及单尾决定名次。⽐赛时间为三个⼩时。

6、所钓鱼获0.5⽄以上纳⼊成绩、0.5⽄以下不纳⼊尾数计算。

7、参赛选⼿在⽐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时,任选其⼀项。

8、参赛者应坚守⾃⼰钓位,⾃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赛开始均以裁判鸣哨为准,⽐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即停⽌垂钓,收竿将钩提出⽔⾯,不得接触鱼护,等待⼯作⼈员计算⽐赛成绩。

10、参赛者须品⾏端正,⽂明垂钓,不得有意妨碍他⼈垂钓,如钓上⼤鱼,鱼越位应⽴即设法拉回,严禁参赛员越位遛鱼和抄鱼。

11、出现成绩相同时,进⼊加时赛,先钓上鱼者为胜。

12、以上⽐赛规程如有违反者,第⼀次给予警告,第⼆次不计⽐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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