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局全称?
公路管理局。
公路局归属交通运输局管理,主要是负责干线公路(国、省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行政许可范围?
行政许可的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许可种类?
行政许可的种类: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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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
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认可
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核准
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公路局改革方向?
公路局改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我就是县公路分局的。一般改革的方向是向二个方向,一个是路政部门会向行政执法单位靠,一个是养护会走向市场化。但不管怎样改,都不会差,毕竟公路是基础设施行业,每天都与老百姓打交道。至于编制,倒是不要去太在意了,只要效益好,什么编制都一个样。
五、怎么进入公路局?
俺就是公路局的。
我没有任何关系,大学毕业之后,通过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完全凭借自身实力加运气。必须承认这种考试有运气成分在里边。有时候运气不好,并不一定都是别人有关系。某些人没考之前就抱怨考试不公平,既然不公平那就不用去考了,不然又成了你考不上的借口了。既然报名了,就把它当做完全公平,去奋斗吧!诚然,我们的社会存在相当多的不公,但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也一点点在公平,老是抱怨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希望你能如愿进入公路局!六、省公路局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参与制定我省公路工作政策、法规、实施意见、办法、措施。
2、 参与编制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报工作,负责公路系统统计、交通量调查工作,公路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
3、 负责全省一般新建、改建、改善公路工程设计、预算审批、日常施工管理工作。受厅委托,参与或负责一般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4、 负责抓好全省(除高速公路以外)公路通行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还贷。
5、 负责编报全省以工代赈计划,负责编制县乡道路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设计、审批、行业管理工作,加快县乡公路建设步伐。
6、 负责全省公路系统通信网工作。
7、 负责全省一般公路工程、养护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配合厅检测部门搞好全省公路检测实施网建设和公路部门三级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8、 负责全省公路绿化和路政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
9 、组织公路系统安排科研计划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配合省厅做好科研项目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步伐。
10、负责全省公路部门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经纪律,提高投资效益。
11、负责全省公路系统职工教育、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省路用设备材料、物资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储存、管理战略钢材。
13、负责编报公路统计报表,定期公布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通行费征收等计划完成情况,向上报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字和分析报告。
14、指导公路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各项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七、公路局科长职责?
一、负责管理局人事劳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离退休职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本科室职责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科室工作任务的安排下达;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职工调配、奖惩、退休等管理工作,督促并审理职工伤、残、病、休、死亡之后有关政策待遇的执行标准。
四、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及职称申报、评聘等工作。
五、督促并审核职工调标晋级及增加离退休费等工作
六、负责审核劳动工资统计月、季、年报表及干部人事年报。
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探索人力资源及工资分配和绩效考核的新思路、新方式,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八、做好局人事劳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离退休职工管理等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受理、交办等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并按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什么是行政许可?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九、行政许可审批流程?
包括四个步骤
(一)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程序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申请行为必须向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提出。
2、申请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行为。
3、申请人必须提交所需的有关材料。
(二)受理程序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做出一下几种处理
1、予以受理对于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要求当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当场更正错误。
3、限期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确定的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不予受理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去的行政许可;二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受理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三)审查程序
形式性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当场做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四)听证程序
听证的具体程序步骤分为:
1、申请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并在被告知有权要求听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2、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当收到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申请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听证;
3、通知有关事项;
4、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并在法定的许可决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十、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行政许可可分为不同的种类。目前较为常见的有下列六种: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
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
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
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经申请获得的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
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独立的许可,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附文件的许可,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
4、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权利性许可又称无条件放弃的许可,指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并不承担作为义务,可自由放弃被许可的权利,并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义务的许可也称附条件放弃的许可,指被许可人获许可的同时,亦承担一定期限内从事该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的许可。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丧失被许可的权利。
5、以许可的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性许可和附期限的许可
长期性许可,指被许可人取得许可证后,只要不放弃,或者不因法定事由被主管机关吊销,该许可将长期持续有效,如生产某种产品的许可。
附期限的许可,指许可只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效力,逾期失效的许可。
6、以许可的目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行为许可,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许可。
资格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后,结合格者核发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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