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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哪些法定因素?

160 2023-12-13 07:14

一、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哪些法定因素?

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必须遵循的法定因素:

(一)合法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和申请国家赔偿权。

(五)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设置行政许可的要求

《行政许可法》第十八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这是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关系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法律只有得到良好的施行,才能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执法行为,凡是有行政权的设定,就必须明确行政权的行使主体,否则权力很容易被滥用。考虑到行政执法主体的多样性和行政权力的扩张性,有必要在设定行政许可时明确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2、行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对相对人获得许可,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所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它既是对申请人的限制,也是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是对申请人行为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标准和指导。若对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加以规定,那么,申请人将无所适从,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将有更大的随意性。条件必须是明确、法定、公开、公平的,不得含有歧视性的因素。申请行政许可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被申请的机关是有权颁发许可证的机关;申请的事项在法定许可范围内;申请人符合法定要件等。

3、许可程序。

行政程序违法也是违法,随着程序正义理念的成熟和发展,我们注意到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理性化的保障。能有效地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期限。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执法的过程,必然涉及到期限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颁布《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只是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作出原则性规定,至于行政机关作出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时限,只能分别在各个单行法律中加以规定。

二、影响GPS无法定位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GPS 无法定位的因素如下:

1、GPS天线接触:例如卓比D3车充定位器打开后盖时,可看到GPS天线,如果天线接触不良则会影响定位接收GPS定位信息。

2、所处位置信号强度不够或有在遮蔽物下:如所处位置在高楼或密集的高层建筑物旁、山谷、峡谷、地下停车库里、电气电磁干扰或金属成份遮蔽处等均有可能影响GPS定位信号。

3、天气因素:太阳黑子、恶劣天气(例如台风等)可能会降低GPS信号强度,但一般不会影响定位。

4、其他因素:人为干扰(例如SA政策、微波发射装置)、GPS卫星轨道、GPS设备周围电磁干扰噪声/周边发射电台或移动基站等

三、影响GPS无法定位的因素都有哪些?

影响GPS 无法定位的因素如下:

1、GPS天线接触:例如卓比D3车充定位器打开后盖时,可看到GPS天线,如果天线接触不良则会影响定位接收GPS定位信息。

2、所处位置信号强度不够或有在遮蔽物下:如所处位置在高楼或密集的高层建筑物旁、山谷、峡谷、地下停车库里、电气电磁干扰或金属成份遮蔽处等均有可能影响GPS定位信号。

3、天气因素:太阳黑子、恶劣天气(例如台风等)可能会降低GPS信号强度,但一般不会影响定位。

4、其他因素:人为干扰(例如SA政策、微波发射装置)、GPS卫星轨道、GPS设备周围电磁干扰噪声/周边发射电台或移动基站等

四、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某些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需要由国家给予特殊限制的行为,通过国家行政许可的形式,允许从事某项行为。具体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参见《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五、法定节日有哪些?

1、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

2、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扩展资料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2、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3、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5、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六、法定父母有哪些?

法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丧失了继承权或者放弃了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权平等,除了例外情形均平等地分配遗产。

七、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八、法定公文有哪些规定?

命令(令) ;

(2)决定 ;

(3)公告;

(4)通告 ;

(5)通知 ;

(6) 通报;

(7)议案;

(8)报告 ;

(9) 请示;

(10)批复;

(11)意见;

(12) 函 ;

(13) 会议纪要。

九、法定义务有哪些?

宪法第六分之五十条第九分之四十条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应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维护安全的义务,祖国的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危及安全的行为,祖国的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军事服务按照民兵法和参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职责。

十、法定程序有哪些?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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