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发放稿费算不算违规?
行政单位信息稿件奖励在制度上是没有这项开支规定,再说自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后,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准自行提高标准的扩大范围,包括资金、福利等规定。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 稿酬在会计核算中列入“劳务费”科目。“劳务费”是指外单位或个人向本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而发生支付的费用。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写信息投稿如果得到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的稿费也就是报酬,不是奖励。
二、行政机关可以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六十九、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可以撤消和注销的几种情况及限制条件,并确立了行政机关由于撤消行政许可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要走哪些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四、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如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五十七条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能够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数量有限,而竞争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数量较多,如果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就会为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形成可乘之机,就不能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公正性。
五、行政许可证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审查、发给行政许可等。同时《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六、办理护照,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是啊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种类: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一般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申请人只需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申请。特别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需要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是指获得申请后其他人不得再申请该许可,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非排他性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
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许可独立证书许可如驾驶执照、入境检疫证等申请。附文许可如专利许可、建设许可等。
4、权力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权力性行政许可如护照、驾驶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如建设用地许可、商标许可等,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
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可以( )?
不是应当一律撤销。在立法时,是可以撤销。而且规定了,即使是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许可,如果撤销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比如说,建了一个20层的大楼,已经有100户居民入住。此时发现,大楼的许可违反程序。此时是不能撤的,否则社会会更不稳定。只能补全手续。但是处罚开发商是可能的。《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八、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予的行政许可权;
3.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权。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从狭义上讲,行政机关仅指政府机关内部的综合办事机构,即办公厅,它是在行政首长直接领导下处理各种事务、辅助进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机构。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九、行政机关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退休审批和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的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自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先在本单位公示(告)7日。单位内部无异议,由单位行政部门和工会或职代会同时鉴章。
2、正确填写《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3、职工年满退休年龄当月,带齐所有资料到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
资料为:职工个人退休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公示、《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原始证明等、在职职工减少表、《职工退休(职)审批表》(提前退休人员才须携带)。
4、退休审批完毕,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经办人员持职工减少表到收费大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然后到退管科领取《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一式二份。
5、单位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对《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核实无误鉴章签字后返回退管科。
十、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该法有关条款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法律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有关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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