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全部财税服务 > 行政许可 > 淘丁企服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

88 2023-12-02 18:11

一、社会救助委托下放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人陷入了困境,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救助委托下放政策应运而生。社会救助委托下放是指将社会救助事务的管理职责从中央政府下放至地方政府,实现更加灵活、高效的救助机制。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背景

过去,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由中央政府主导,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定救助标准和政策,并负责统筹资金和资源的调配。然而,在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的背景下,中央政府难以完全负责社会救助事务的管理和运作。同时,中央政府的资源和人力也面临一定限制,局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和提升。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需求和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灵活性,社会救助委托下放政策应运而生。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意义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促进地方责任:社会救助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将救助事务的管理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当地人民提供更好的救助服务。
  2. 提高工作效率:救助事务的下放可以使救助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地方政府了解本地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能够更加灵活地制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在最短时间内向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救助。
  3.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社会救助委托下放能够实现政府的分级负责和分级管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这将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具体做法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具体做法包括:

  • 转移管理职责:中央政府将社会救助事务的管理职责转移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为救助工作的主体。
  • 制定地方救助政策: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性强的救助政策和标准,确保救助工作符合地方需求。
  • 调配资金和资源:地方政府负责救助资金和资源的调配,保证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 加强监督和评估: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救助工作监督和评估,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的挑战与对策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虽然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 地方政府能力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在救助工作方面缺乏经验和能力,需要加强培训和提升能力,确保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分配不均衡:不同地区的救助资源分配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一些贫困地区可能无法得到适当的支持。应加强资源调配和公平分配,确保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救助。
  • 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委托下放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结语

社会救助委托下放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促进地方责任意识的增强,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然而,社会救助委托下放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能力培养,优化资源分配,健全监督机制。只有在克服这些挑战的基础上,社会救助委托下放政策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帮助更多困难群众摆脱困境,享受幸福生活。

二、赋权下放和委托下放的区别?

赋权下放是指把权力下放到下级单位,委托下放是指定谁下放

三、行政许可委托的期限?

  一、一般期限

  1、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原则出发,行政许可法规定,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为20日。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的计算,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2、多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实行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即指在实行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从第一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至最后一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止,其期限跨度不得超过45日。

  3、多层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下级行政机关审查期限。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法律、法规对下级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材料的期限规定长于20日或短于20日的,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而不适用于有关20日的规定。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长于20日的,其规定无效,应当予以撤销;规定短于20日的,则符合本条规定,可以拘束行政机关。

  4、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期限。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尽速将有关行政许可证件颁发或者送达给被许可人。考虑到制作、填写某些行政许可证件需要一定的时间,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的,必须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完成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以及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二、期限的延长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的两种情形:

  一是,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对情况复杂的行政许可,在20日内不能办结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行规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长于20日的审查期限。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延长期限。对因出现合理的客观原因致使行政机关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应延长期限。

  行政机关延长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应当符合几点要求:一是其延长的理由必须是正当的,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二是要履行严格的内部报批手续。三是延长期限应当短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

  三、期限的扣除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中的除外事项主要是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这些活动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但应将听证等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行政许可下放后由谁承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以下具体方式进行承接:

1. 承接市级直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已经实现“市县同权” 的 78 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直接下放的 40 项行政许可事项,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接。

2. 承接市级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行政许可事项。对由县级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的 50 项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加盖县级审批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承担审批相关法律责任,市级审批部门、单位不再审核,“见章盖章”。

3. 承接市级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前移事项。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方式的 28 项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工作。

五、直接赋权与委托下放的区别?

直接赋权指的是以直接的方式赋予相关权利的行为,也就是说采取直接的方式对其进行授权的行为。

直接赋权一般来讲,赋予相关权利的手法和方式都是非常直接的。委托下放指的是委托其将其下放到某个对象的行为,也就是说委托相关的人员进行权利下放的意思。委托下方需要经过高层领导批准之后,按照流程和手续委托他人进行下放。

六、受委托机关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实施行政许可如何处理?

不可以。   根据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七、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如下,第一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对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并书面告知检验、检测、检疫所需期限。

需要延长检验、检测、检疫期限的,应当另行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根据鉴定、专家评审结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期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论作出是否批准的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以上就是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八、委托机关应当将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向社会公告吗?

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九、行政许可清单管理采取什么方式?

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各种名义设立的变相许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便利措施。

十、什么是行政许可纳入清单管理?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116219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