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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是否可以承接行政许可?

149 2023-12-02 17:50

一、乡镇街道是否可以承接行政许可?

1.乡镇街道可以承接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作出的主体一般为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目前作为我国的基层政府,从法律上将可以作为行政许可的主体,承接上级政府或行政单位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3.乡镇街道承接行政许可一般由乡镇街道所属的相应部门具体审核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作出许可决定。

二、街道该由哪个部门取名?

道路、桥梁、广场、公园、隧道、地铁等公共设施名称,由主管单位或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市区范围内的,经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旗县范围内的,由旗县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在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提请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旗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旗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旗县人大常委会;

三、街道办有几个部门?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派出机关,办事处设立党(工)委。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若干组成党(工)委领导班子。 机关一般下设党政办(含精神文明办、工会、妇联、团委、人大政协联组等)、民政科(含残联、红十字会、爱卫会等)、财政所、经济科(招商引资、协护税、工商管理)、统计站、计划生育办、计免妇幼办、司法所、综治办(维稳、联防)、安全生产办、劳动保障站、市容环卫管理站、城管行政执法、卫生行政监督等部门。

城镇化不高的街道办事处还可能设置农业管理、水务管理等部门,少数民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还设置有民宗统战部门。

四、街道卫生投诉哪个部门?

如果发现所居住的或者小区周边的街道,卫生状况极差,到处是垃圾或污水污物。如果想进行投诉,可找当地的主管环境卫生,或主管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的,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属实的证据,当地的环境卫生部门受理后,就可以进行处理了。

五、崇安寺街道部门设置?

崇安寺街道 设有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即:道长巷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下设二个支部)、连元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下设二个支部)、后西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下设二个支部)、崇安寺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院弄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六个小区即:五姓巷小区、道长巷小区、锦树花园小区、园通路小区、德兴巷小区、锦绣花园小区。街道党工委下设14个党支部。辖区内机关、学校、医院、商贸、金融、餐饮、文化娱乐场所云集

六、县城街道办哪个部门相对轻松些?

街道就没有轻松的地方。。。一定要说的话,街道食安办相对轻松。

不过你记住,没有清闲的部门,只有清闲的人。

七、天然气公司行政许可那个部门办理?

消防管理部门,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查发给《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经营的企业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

八、北京的街道办都有什么部门?

北京市市委市政府2019年颁布实施《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对街道办事处进行大规模的改制,主要是把过去的科室合并为大部办,有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和副处级实职担任大部办公室主任,原来的科室领导担任副主任。主要有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居民保障办公室,行政服务办公室六大办公室。另外还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等四个事业编单位。

九、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临时的行政许可吗?

1、根据《立法法》第8条,只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 ,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国务院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而只能对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对的,执行行政许可 则没错

十、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是指的什么部门?

一、劳动保障事务所是街道和劳动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或确定的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它是国家推进再就业工作、实行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而建立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二、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

2 、在街道(乡镇)办事处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3 、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

4 、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实体、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鼓励和协调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以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并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落实优惠政策。

5、、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6 、协助做好辖区内劳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提供有可能生产劳动争议的信息,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7 、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定期上报统计报表等有关信息。提供社会保障咨询、查询服务。协助落实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指导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8 、负责管理辖区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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