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如何调取企业年报?
律师在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中,经常需要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对方企业的银行帐户。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一些企业银行帐户的基本知识,掌握一些实用的查询企业帐号方法。本文拟就这方面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1、申请法院向人民银行查询。
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帐户管理,拥有全部的企业银行帐户信息,并有良好的企业帐户管理信息系统。要想查询企业银行帐号,我们应申请法院向人民银行查询。
实务中,有些商业银行未能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备企业的一般存款银行帐户,还需要我们用以下方法做进一步的查询。
2、搜集以往交易中对方的银行帐号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搜集以往交易中合同、票据、对方企业介绍等材料中显示的企业银行帐号。
3、申请法院向与企业发生联系的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查询。
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各种事项,这些部门的档案材料中往往有企业的帐号信息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向企业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查询。
4、向电信邮政、水电气等企业查询。
企业在经营中,离不开通讯、水、电、气等,需要缴纳上述费用。我们可以向电信、邮政、水电气等企业查询企业缴费信息,从而获知企业的帐号情况。
5、寻求第三人协助。
对于上述方法难以查询的企业帐号,鉴于对方对第三人不设防的特点。我们还可以通过第三人协助(第三人与对方生意洽谈,甚至发生小额交易),从中获取对方帐号。在常用的方法中是采用了社会的上的商业调查公司进行,因为这些公司有着度天独厚的渠道,在对查银行账户包括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银行账户时有着极大的便利性。
二、律师调取110记录吗?
这个过程相当繁琐,随便调肯定调不出来,好像法院,公安等一系列手续
三、事故卷宗律师可以调取吗?
事故卷宗委托律师可以调取,根据司法管理程序涉案当事人可以聘请置业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收到当事人委托,聘涉案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置业律师资格证到办案单位了解整个案情!索取所要的资料(卷宗)必须遵守办案单位的规章制度,影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办案单位的公章。
四、律师调取身份证费用?
全权委托律师还是只委托律师调取身份信息,全权委托律师的话,委托费用包括写诉状,出庭应诉,调取材料,即调取身份信息本来就是包含在委托费用内,不用再另付费用,但如果是单调取身份信息,不同律所情况不同,一般200-500元一个身份信息,写要写委托书,注明仅用于诉讼。
五、案卷只能由律师调取么?
刑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需要向其他律师调取案卷资料的问题。例如审查起诉之后才介入的律师,或者庭审阶段才介入,甚至二审阶段才介入的律师,往往需要向本案以前的律师调取本案的案卷资料。
但是,很多律师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意给。或者是担心案卷泄露,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者是因为(心胸狭窄?).......
如果案卷材料少,新加入的律师自行去阅卷难度也不大。而如果案卷达几百卷,却没有光盘,其他律师也不愿因提供的情况下,阅卷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了,新加入的律师,只能在法院一页一页地拍照……
向本案其他律师调取本案的案卷资料,其实是合法合理的,也是律师同行之间必不可少的相互帮助。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17)》第十四条规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可以会同异地律师协助调查、收集证据和会见,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为协同工作的律师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案件中,当事人变更律师的,变更前的律师可以为变更后的律师提供案情介绍、案卷材料、证据材料等工作便利。
第二百条规定:辩护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可以约见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了解案件情况,可以要求被告人的近亲属提供相关的案件材料,可以到人民法院复制案卷材料,也可以向原承办律师请求提供案卷材料等,案件原承办律师应当给予工作上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综上,当事人变更律师的,变更前的律师可以为变更后的律师提供案情介绍、案卷材料、证据材料等工作便利,原承办案件的律师应当为后加入的律师提供案卷资料等工作上的便利和协助。
六、律师调取卷宗内容有哪些?
1.高度注意各种时间期间,如举证截止日期,应诉答辩截止日期,开庭日期就更不要说了吧,不断提醒承办律师,提醒自己。
2.和当事人交流话不能说太满,一定要留有回旋的余地,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要向算命的看齐,无论出现怎样的意外情况,也能够在你的谈话框架内应对自如。
3.整理书面材料时永远要保证自己手中有一套完整的备份件,如果有充足的时间,卷宗除了纸质的一套之外,还要扫描一套电子卷宗。
七、民事律师怎么调取刑事证据?
去公安部门的刑事侦查部门调取,带上律师所的介绍信
八、律师可以调取刑事卷宗吗?
只有办理了辩护手续,律师才能有权利要求阅卷。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九、律师可以调取公证文书吗?
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可以查阅公证卷宗中的部分材料。
参考材料:
《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因诉讼代理的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律师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的查卷证明,及当事人同意律师查阅本人的公证档案的证明,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可查阅当事人提交给公证处的证明材料和公证处所记录的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十、律师可以调取银行监控吗?
不能
律师也是不能调取的,律师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调取银行录像的申请,有执法部门根据律师的请求,由执法人员去银行调取。
法院无权调取。
银行的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一般都在三个月以上,有的会时间更长,都不会低于三个月
当然各个银行配置的存储空间大小不一样,所以没有办法准确的说能保存多长时间。
再一个银行录像的查询个人和其他单位是不容许调取的,公安机关调取也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才能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调取之后还需严格保管,未经同意办案人员也是不能私下查看的。
律师也是不能调取的,律师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调取银行录像的申请,有执法部门根据律师的请求,由执法人员去银行调取
法院无权调取。 监控录像只有执法单位有权调取,比如警察局。 因为绝大部分小区,不存在百分百监控覆盖,无论是业主,或是其他人以何种理由调取监控,都存在暴露小区内监控死角的可能,这种情况下造成的问题,物业要负责的。 顶多事发当事者查看。且只能查看部分区域。 同时,物业可以把监控片段通过各种渠道,发出去,但绝不能轻易暴露监控死角处。
但消费记录保持时间长,即使银行卡销户了,在五年之内都是可以查到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17条如下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账户资料,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5年。前款所称交易记录包括账户持有人、通过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等。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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