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属于行政执法吗?
(1) 简答:是的,行政许可属于行政执法。
(2) 深入分析: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的准予或不予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决定。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和行政责任。因此,它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而行政许可则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申请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行政许可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如下:
a. 如果您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性质还有疑问,可以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其具体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b.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需要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c. 如果您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申请程序;
d. 如果您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帮助。
二、行政许可现场勘验需要执法证吗?
行政许可现场勘验不是去执法检查处理可以不用执法证。
三、监管执法与监督执法的区别?
监管执法是指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管辖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管。
而监督执法则是立法机关或上级机关对执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
四、委托执法与授权执法的区别?
委托执法是指环境行政机关设立的环境监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并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运用环境法律法规,从而直接强制地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授权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
一般来说,行政权只能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行使,行政处罚法也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作为一项原则加以规定。但是,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数量的增加仍赶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也日益增强,单靠行政机关难以满足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客观上需要一些社会组织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经过授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就取得了执法的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由于授权是将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该组织取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因此,授权必须慎重。行政处罚法将授权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层面,将规章排除在外,就是出于慎重的考虑的结果。
五、传统执法与新型执法的区别?
传统执法村规民约,新型是国家法律。
六、农业执法与执法监督区别?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农业执法指的是针对于农业方面进行的执法行为,也就是说在农业方面采取的执法的措施。农业执法一般来讲,会依照农业的相关法律条款来进行执法。
执法监督指的是以执法的形式对其进行监督的行为,也就是说通过执行法律规定来对其采取监督的措施。
执法监督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细则。
七、广义执法与狭义执法的区别?
执法,顾名思义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在广义与狭义这两种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狭义上使用执法的。此处所讲的执法是指狭义的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面。
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八、行政许可行为是不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许可行为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诉讼行为,是行政行为的分类方法: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而允许行政机关自行选择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意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所谓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法定的形式或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为。所谓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
九、执法机构与执法机关的区别?
一、执法机构:是执法机关内设的有执法权的部门,如执法科、执法大队、执法支队等。这些机构是在执污机关的指导下进行,作出的决定经执法机关批准。执法机关是指依法有权或受委托实行执法行为的主体。
二、执法机关除法定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执法机关严格地说不是一个严谨、确切的法律表述,我们可以理解为有执法权力的机关。
执法机关,广义的包括一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条令等具法性质的机关。当然,也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狭义上只指公、检、法、司四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指政府部门的执行行政法规的机关。
十、执法监察与执法监督的区别
执法监督与执法监察的区别:1、执法监督:是指监督、察看并加以管理。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2执法监察:是指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考察及检举。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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