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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怎么开具?

223 2024-02-27 06:04

一、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怎么开具?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生产企业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不需补税;发生跨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或征税办法,不用负数冲减,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望采纳

二、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出具需要多久?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出具出具一般会很快的,但是不同地区时效性可能有区别,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税局,希望可以帮到你。

三、出口退税转内销补税财务如何处理?

需要补税的,需缴纳的税款为=报关单金额X出口日当天的汇率/1.17X0.17=税款,分录就借:应收账款——XXX公司,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最好是跟税务部门商量一下,因为从2012年8月1号开始以前未申报的报关单,可以做免税处理,出口退税也可以做免税申报的!

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发生退运怎么处理?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款

五、出口货物退运返修,然后再出口,出口退税怎么处理?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境外退货要按进口处理,拿到进口报关单后要向税务机关出具《出口货物退运补税报告》,并将已退到手的该笔退税款退缴给税务局。返修好的货物再出口,就再重新申报退税。《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办理的有关内容:出口企业因各种原因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货情况,如退运货物属出口退税货物,海关已签发退税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凭此办理退运手续。该出口货物如已申报办理退税,出口企业应缴回已退税款。办理时应填写《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并附送以下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说明该批退运出口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退运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出口时间、出口港、运抵国、报关单号及退运原因);该批退运货物是否已办理出口退税;该批退运货物是否复出口。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该批出口货物的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六、出口退运,出口货物如何退运?

出口退运返修货物保税仓中返修处理流程如下:

1、从国外把需要退运的货物申请退运至香港;

2、安排中港车经皇岗口岸在海关系统申请通关一体化申报运至深圳出口加工区检测维修中心;

3、在深圳出口加工区的闸口窗口入海关停车场,等待审单系统放行后入保税区仓库检测维修中心;

4、安排维修场地,企业备齐物料及工具,并安排工程师及工人入检测维修中心进行检测维修或者更换包装;

5、维修好后,依货主需求安排重新出口到码头口岸或者香港仓库。

并没有限制进出口国家都要一样的。而且可以分批复出口,可以跟国内一般贸易报到保税区的货物拼箱走。

七、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中退运数量填正数还是负数?

正数。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

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

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

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

(四)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

(五)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税源管理二科(原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接收正确、无误的资料,且企业将已退税款返纳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三、外贸企业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外贸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因故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退税时提供);

(四)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红字《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

2.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3、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4.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的《退税汇总申报表》。

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但会计业务已作出口,现发生退运,该如何处理?

答:外贸企业已作出口免税申报,而未作退税申报的出口销售收入发生退运,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由“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5、《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当外贸企业办理未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不用补税;若办理已办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则要先补税。

五、“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的退运复出口办理的手续

公司“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的退运,原出口报关单黄单被海关收取,返工后复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打黄白单,直到出完退运数量时,才返还原出口报关单,

请问:当货物退运以及返工后复出口时,免抵退申报当如何处理?

答:若公司该笔出口销售已作申报的,应在发生退运的当月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企业在复出口时,若海关无重新出具新报关单的,应凭原《出口报关单(退税联)》的报关日期之日起9O日内申报免抵退税。

六、出口退运,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的处理

近期公司发生了出口退运业务,已到国税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到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时,发现实际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因此海关不予办理退运手续。请问:我能否重新到国税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答:出口企业出具退运证明后,发现实际退运与退运明数量不同,应到退税部门先作废原来退运证明,再重新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七、“退换”的处理。(即退运返修。)

我司是外资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去年出口货物一批,但由于质量问题于今年退运返修。

按海关规定在办理退运时已在进出口退税分局进行备案,办理退运已补税证明,并于货物进口后到进出口退税分局核销该批货物,同时在上报“免抵退税报表”时作冲减单证齐全销售处理。

现请问:如果我这批货物再复出口的话,是否要有“出口收汇核销单”,才能作为单证齐全,该销售是真正具备“免抵退”销售条件呢?

答:货物退运后复出口的,需按正常出口的手续办理免抵退税;

对以“进料成品退换”贸易方式复出口的货物,外汇管理部门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实际情况,出口企业可凭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1、贸易方式为“进料成品退换”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3、退运货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4、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

5、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

八、发生出口退运的,如何开发票?

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如发生退运的,应按规定开具负数的《出口商品销售发票》,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九、《退运证明》出具后,一个月内,进行“证明”的核销.

生产企业在“退运证明”出具后一个月内,持下列资料向税源管理二科受理股单证办理岗,办理《退运证明》的核销。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海关已加具退运意见,并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红字)(税务机关存根联)原件及复印件;

(3)该退运货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企业联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出口退税13%实际退多少?

4-5个点。客户在不含税价格上加了8-9个点得到含税价,自然13-8/13-9,实际到手4-5个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1、当期应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乘以退税税率;

2、退税收入计算方法为采购成本除以1+增值税率再乘以出口退税率。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 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出口退税,是指退哪些税?

退增值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十、出口退税退的是什么税啊?

税法规定:生产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货物后,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具体渠道由各省税务机关确认。

办理时限: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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