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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否缴纳所得税?

206 2024-01-30 10:29

一、出口退税是否缴纳所得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型生产企业,按照“免、抵、退”的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对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我公司财务人员将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贷记“应交税金”,但税务机关在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其列入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我公司出口货物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的规定,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你公司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取得的是消费税退税款,根据规定,对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凡按照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93)财会字第83号),在计算消费税时做了“应收账款”处理的,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应收账款”,也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出口退税,是指退哪些税?

退增值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三、出口退税退的是什么税啊?

税法规定:生产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货物后,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具体渠道由各省税务机关确认。

办理时限: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符合规范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四、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出口退税是退还在国内各个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和;  就是出口方在进货环节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进项税额,此项业务本身不但出口不交税(即不体现销项税,)而且,退还以前环节的所交的增值税。  中国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的优惠政策。究其根本,是将出口产品在国内流转环节形成的税收,在出口环节,退给出口企业,以此增加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五、关于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出口退税详细资料请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59245.htm?fr=ala0_1_1

六、出口退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型生产企业,按照“免、抵、退”的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对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我公司财务人员将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贷记“应交税金”,但税务机关在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其列入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我公司出口货物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的规定,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你公司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取得的是消费税退税款,根据规定,对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凡按照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93)财会字第83号),在计算消费税时做了“应收账款”处理的,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应收账款”,也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出口退税增值税怎么个退法?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八、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销项税是什么关系?

对于出口退税的交易,目前执行免抵退政策,退的是进项税,不计算销项税;只计算与进项税有关的应退税额和出口退税不得免征抵扣和退税的金额。

1、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另一种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2、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3、销项税: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 即销项税金 。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要收两部分钱,一部分是不含税价款,一部分是销项税额。

九、金税三期是什么?

1:金税三期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

2:金税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截止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进入全面的三期推广阶段,全面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只要开具专用发票就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可以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我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造发明;

4: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5: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

6: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十、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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