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您的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查,现在进入3个月的异议期,即利害关系人认为您的商标与他的商标近似,反对您的商标通过注册,由他向商标局提起异议申请,说明反对您商标注册的理由。
这是利害关系人与商标局的事情,由于涉及到您的权利,商标局有义务告知您。
您可以就自己的权利进行答辩,即说明自己的商标如何如何具有独创性,不与他人商标近似、已进行宣传等等。
商标局会酌情考虑您的答辩意见。当然您不答辩,商标局也是允许的。答辩本身,商标局是不收取费用的。您可以自己写答辩理由进行答辩。
假如委托代理机构答辩的话,他们是要收取一点的服务费的。
商标局支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即他成功了,您的商标就无效了;不支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即他失败了,您的商标继续有效,顺利通过3个月的异议期后,就可以核准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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