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市无房且依法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租房期间每年可提取1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租金根据房屋面积、小区位置的情况而定,最多不超过15000元。
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应当严格进行提取审核,对提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及时中止提取行为,并依法依规调查、取证、核实。”根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文件精神: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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