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简称实审,发明专利分2个阶段,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后交完实质审查费用后,进入实质审查了,开始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针对专利的创造性进行审查,实质审查时间比较久,不代表专利就通过。在我国目前仅发明专利有实质审查程序,就是在发明专利经过形式审查合格,专利申请公布后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专利局对申请发明的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需要检索技术文献,并且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修改申请文件,只有经过实质审查发现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后才会做出授权的决定。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也是专利,但是法律规定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没有实质审查程序。 另外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请求需要申请另行提出,可以随请求书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提出,三年内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未交足实审费的,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扩展资料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苏联、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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