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是指在专利申请、审查、无效过程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往来文件中所作的承诺、放弃、认可的内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侵权纠纷中不得反悔。
根据该原则,申请人和代理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一定要十分慎重,设法争取最宽的保护范围,并且注意在陈述意见时不要作出不必要的限制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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