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的房屋应当合法,违法建筑、逾期临时建筑不得出租。
2、个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单位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记。
公安派出所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书,办理出租登记手续或发给《暂住人口准住证》。
出租人凭出租登记证明或《暂住人口准住证》到房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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