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2.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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