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不是封建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 。
2、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
3、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4、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扩展资料:
1、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2、土地改革基本目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3、具体办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让他们自己耕种,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注意保存富农经济,在政治上中立富农。
4、结果: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巩固的新生的人民政权,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如:新疆、西藏/台湾),全国大陆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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