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地是村里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房子属于村民个人财产。
1.房子A有没有份?
有份,婚后A出资跟B一起翻建了三层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B办产权转让,需不需要A同意?私自转让给前妻生的女儿合不合法?
B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A同意。或者说,他只能处分自己拥有的那部分;
3.因为建房是在40多年前,A出资没有留下相应的证据,A提出离婚是不是什么都分不到了?
站在一个女性角度,我一向劝分不劝和,别的暂且不论,B能私自把房子转给一婚生的女儿,很能说明问题。
作为一个律师,即便建房是在40多年前,A出资没有留下相应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等,如果确实在婚后出资了,那一定会有凭证。也就是说,不可能什么都分不到。
退一步讲,
难道A仅仅考虑能不能分得到房产,来决定要不要离婚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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