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购房取得产权证满三年后才可以转让交易。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四按条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第四条 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第五条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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