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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拍卖的财税处理?

56 2023-12-08 06:32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单位车辆卖给个人,价格低于原值的话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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