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人员审计时发现问题怎么处理?
如果是政府审计,现行审计法第六章有详细规定。说大白话就是:
1、如果账务处理错误就调账;
2、挪用的话就归还,截留的话就上交或下拔,套取的话就停拔或收回;
3、乱收费之类退还交费人,退不了就没收;
4、小金库没收;
5、以上行为性质严重的送检察院或纪委;
6、其他问题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审计机关主要是检查监督权,处理权各个部门都抱得很紧。第6条的移送经常被主管部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屡审屡犯的根源。顺便吐槽一下。
二、审计发现问题如何问责?
审计发现问题,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显示出来。如果是经理负责制的企业,就要对经理进行问责。
三、审计发现问题不上报告的原因?
一是属于非常轻微、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问题性质不严重并且审计期间立行立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
三是属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等不便于公开的问题。
四是应当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
五是被审计单位有较大异议且证据尚不足的问题。
四、财务审计发现问题一般怎么处理?
您好,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后,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确认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范围;
2. 制定解决问题的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 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问题的影响,防止问题扩大;
4. 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问题情况,寻求支持和协助;
5. 加强内部控制,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 完善制度和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五、审计发现问题不上报告如何处理?
一是审计发现的问题性质比较轻微,并且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这样的问题可以不上审计报告。
二是审计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不规范问题,没有造成损失浪费以及不良影响,一般要求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杜绝再次发生,也可以不上审计报告。
三是属于需要移交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的问题,处于保密等需要,可以不上审计报告。
六、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违反哪条规定?
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违法会计法,严重的要付法律责任。
七、审计的原则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不是。
定义:审计的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时应遵循的法规和标准。审计原则是指导审计工作的基本理论,是组织审计工作、处理审计事项所必须遵循的规律。
特点:
其一,它是审计者的行为规范而非对他人的约束;
其二,它适用于审计全过程而非对审计某一环节的要求;
其三,它属于原则性的指导理论而非具体的行为规范。
八、企业生产用的从自来水公司购入的水,要交水资源税吗?
为什么不用缴资源税呀。因为,我国的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就包括矿产品和盐,是不包括水的。所以,不征收资源税。
九、自来水公司交纳水费和水中缴纳水资源税如何入账?
1。开具普通发票的,应分为两项:原计征增值税的自来水水费部分,继续按3%计征增值税;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部分,在货物劳务名称栏填开"不征税自来水",在税率栏选择"不征税",税额栏显示为"***"。
2。对于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取用水户,原计征增值税的自来水水费部分,继续按3%计征增值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十、开采地下水生产矿物质水是否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2011年第63号)第十一条规定:“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此外,水气矿产还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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