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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只有增值税一个吗?

279 2024-03-08 04:54

一、价外费用只有增值税一个吗?

这里说得是,价外税费吧,那就不是一个了,有好几个,第一,是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应实交的增值税,第二,因为实交了增值税,就产生了城市建设税,第三,同理,也就产生了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按照现有的规定,只要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期末有应交(补)的税款,后面就会带出其他的税费。

二、不动产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优质费。

三、烟叶收购的价外补贴是收购烟叶的人付给种植烟叶的农民吗?

钱是收购人给农民的。价外补贴属于价格政策,但可以计入增值税进项,就是说(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不是收购者。

收购某些紧缺农副产品而给予生产者的价外补贴。实行价外补贴的品种和幅度,必须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增加补贴品种和提高补贴幅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1号)第一条规定: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以下简称价外补贴),属于农产品买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中“价款”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

第三条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第四条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条 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四、征收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有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了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在内的三种情况: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例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拓展资料:

增值税是对货物(包括应税劳务)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营业税,以此作为计算税款的基础。从税收计算的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生产,流通和劳动服务等多个环节中的商品的增加值或增加值征收的流转税。由消费者承担的额外价格税的实施仅在有附加值的情况下才征税,但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实现的增值税额征收的税款。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收类型之一。增值税收入占中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这是最大的税收类型。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收取。税收的50%是中央政府的收入,而50%是地方的收入。进口增值税由海关征收,所有税收均来自中央政府税收。

五、什么叫做价外费用,什么叫做价内费用?增值税是价外费用,消费税是价内费用?

价内和价外,是针对价格来讲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商品)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价内费用,就是和定价一起的;价外费用是在定价之外、另外收取的费用,价外费用要和价格一起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价内费用本身就在价格中,所以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是价外税,就是价税分离制度,在价格之外还有税额,价税合计向客户收取。

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价格中,不单独列示。

六、销售额为什么包括价外费用?

说明一下价外费用的一些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 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 销项税额。而《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是指销售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返还利润 、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是价外费用,无论 纳税人 的 会计制度 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 应纳税额。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了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在内的三种情况:

其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其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缴的消费税。

其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例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这是政府对价外费用做出的一些规定。但是政府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一个规定,把价外费用纳入销售额中进行计税,其根本原因也是为了保证税收,税法政策的颁布都是依据现在市场的一些税收现象做出的一些明确的规定,保证市场稳定外还可以保障国家的税收。

七、保险属于价外费用吗?

“保险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就企业而言,发生的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为了弥补可能产生的资产(人身)损失,根据资产价值(估价)或人身价值(估价),依据一定的保费率,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

这种费用尽管依据资产价值计算,但不构成资产价值,所以不计入资产价外费用,而是单独列入相应项目的运杂费(采购环节的保险费)或保险费。

八、价外费用是成本吗?

不计入。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价外费用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在计税工作中,应从有关会计科目中归集价外费用,计算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等。

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税务检查人员要向企业销售部门了解企业的销售情况的结算方式,摸清有无价外补贴.对与企业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要求其提供合同、协议并审阅其业务相关内容,通过产品销售市场分析有无加收价外补贴的可能及了解行业管理部门是否要求收取价外费用等。

价外费用不计入生产成本。

九、通关商检费用属于价外费用吗?

不是,进口商品必须要进行商检。

十、房地产企业的价外费用包括什么?

房地产企业的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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