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评资质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资质是指一个机构或个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在中国,从事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注册资格: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 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从业经验;
3. 机构资质:必须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注册并通过规定的审核;
4. 环评报告编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必须真实可信且专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可能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二、环评资质如何办理?
环评资质办理方法:
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含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与申请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工作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一般不应早于申请时间六个月): (1)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单位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3)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可提交离退休证明及本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
(4)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应提供详细的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并附其他有效证明。7、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等的复印件; 8、环境影响评价内部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等相关文件; 9、个人相关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面和批复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申请首次或重新登记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10项材料可合订,第11项材料按相关要求单独整理。附件二: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8项; 3、单位和个人相关业绩证明: (1)单位业绩:申请单位近三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2)个人业绩: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4项材料可合订。附件三: 申请评价范围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项;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此项仅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申请增加报告书评价范围时提交); 5、同附件一的第6项(仅提供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6、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复印件; 7、个人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参与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8、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8项材料可合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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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评变更管理办法?
对于一个已经竣工的建设项目,无论是自主验收,还是以往作出的许可验收决定,在新旧两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都把“按环评及其许可决定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作为其通过验收的条件。
也就是说,环评及其许可决定所提出的要求,如果不发生变更或者撤回,就会在竣工验收中被强制性地执行。这就有必要充分考虑由于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引起的预测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引发的环评及其许可决定需要变更或者撤回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及其许可决定要求建设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因此,当该建设项目符合变更或者撤回条件时,则有必要进行变更或者撤回,这样建设单位就有可能因此减轻或者免于处罚,从而让裁量更加公平。
此外,《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了行政机关主动变更或者撤回许可决定的条件: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该法第四十九条又规定了行政机关依申请变更许可决定的条件: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再有,《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评预测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也作出安排。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环评及其批准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本文以3个涉及建设项目的环评许可和竣工验收许可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为例,谈谈环评及其许可决定变更或者撤回的必要性。
■ 环评许可决定变更或撤回的三类情形
案件1
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废止了
某地方性法规规定,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必须距离沿线居民区30米,以保障输气管道的安全。其目的并非为阻断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但是,某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却认为这个距离既是安全距离又是污染防治距离,遂将30米范围内居民搬迁的要求作为污染防治措施提出并获得批准。建设单位搬迁了一部分居民,但仍有另一部分始终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当地政府也没有作出强制征收决定。
数年后这个建设项目已经竣工,需要通过许可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在竣工验收之前,前述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公布废止。
生态环境部门认为,既然环评及其许可决定当初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废止,依据这个规定提出的搬迁措施就不再有效,因此在一部分居民未迁走的情况下作出竣工验收许可决定。
居民王某认为这个验收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王某的观点十分清楚,即只要环评及其许可决定提出了要求,未达到这个要求前就通过验收许可,不符合旧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许可条件。
如前所述,30米距离并非是为了阻断污染物排放影响,环评及其许可决定据此认定为污染防治距离,这本身就存在着超越职权的争议。地方性法规废止,环评许可决定中有关王某搬迁的要求不再有效。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职权争议上考虑,还是从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废止来考虑,许可机关在竣工验收时主动变更或者撤回之前环评及其许可决定提出的要求,显然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撤回或者变更之后,竣工验收就符合条件。
四、环评资质取消对环评师的影响?
环评资质取消,环评工程师不需要感到迷茫,取消资质管理反倒是机遇。原来环评师就是给环评机构打工,一个项目下来有很高的管理、中间成本。以后如果由企业来组织,就直接找相应类别的环评师谈合同,谈好之后完成报告书,由企业提交。 少了中间的环节,环评师的收入可能更丰厚。所以以后更看重个人能力方面。在这个行业发展的话,考下环评师的证书是对自身能力的一个肯定。
五、环评需要什么资质?
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该《公告》出台主要源自于2018年12月29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资质。
《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环评资质申请、人员申报、编制单位要求、编制人员要求等相关内容予以了明确:
一、不再受理资质申请: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
二、不再接收评价工程师申报材料: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三、哪些单位可以编制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2)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3)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4)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四、主要编制人员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六、环评资质取消了,环评师还有必要考吗?
有必要
环评取消的是机构的,环评工程师是可以的
七、什么环评资质能跨省?
甲级和乙级的环评资质可以跨省。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甲级和乙级都能跨省,但是乙级要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八、环评资质会不会取消?
环评资质暂时应该是不会被取消的,就算是取消也会以其他证书来代替的,这个环保方面的资质一定是越来越重要的
九、如何申请环评乙级资质?
乙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二)能够独立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有能力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
(三)具备12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6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核工业类的,专职技术人员中还应当至少有2名注册于该机构的核安全工程师。 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应当具备8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四)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需配备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至少1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内的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应当配备至少1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六)具有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七)配备与评价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把以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先去市局、省环保厅出具预审意见,然后寄送到环保部就行了。
十、环评监测资质怎么申请?
1、首先需要通过省级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证,既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方可以从事室内环境检测。
2、要注册至少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地区对于注册资金也是有要求的,至少5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3、仪器设备:1)组建实验室,(场地、仪器、技术人员)需要购买仪器设备及招聘等。2)仪器必须为国家标准的化学分析仪器,要有CMC认证的仪器。
4、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试运行,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后,再向省级质监局申请计量认证,批准取得CMA检测资质。
5、待通过计量认证后,方可进行环境监测。扩展资料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明确技术人员好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建立实施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履行职责。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能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检测人员总数的15%。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3、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 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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