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1.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 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 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