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对外公布的。
《国防专利条例》第三十一条
国防专利局出版的《国防专利内部通报》按机密级文件管理,其发放范围由国防专利局确定。。《国防专利内部通报》刊登下列内容:
(一)国防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二)国防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三)发明说明书的摘要;
(四)国防专利权的授予;
(五)国防专利权的终止;
(六)国防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七)国防专利权的转让;
(八)国防专利的指定实施;
(九)国防专利的解密;
(十)国防专利的保密期限的延长;
(十一)国防专利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的变更;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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