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利法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业务是代理专利 申请,同时也担任专利技术交易工作,实际上它是专利技术交易“门市部”。
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熟悉所代理的专利技术,也了解专利申请人,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专利信息,促进专利技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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