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不成立。因为商标侵权必须具备“相同或近似”,同时也要考虑商标权利范围之内的使用情况,而在拼多多商标使用案中,拼多多在商标使用上并未超越其商标权的权利范围,且与原商标在字体设计和使用场合等方面均有差异,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恶意竞争等问题。 在判定商标侵权纠纷时,不仅需具备“相同或近似”的要求,还要结合商标法的规定和案例判例,进行综合裁量。同时,也需要考虑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情况以及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影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