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新委托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单位要按照以下程序向查新工作站提交查新委托:
1.领取“科技查新合同”
2.填写“科技查新合同”
(1)查新合同应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合同签字应当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然后加盖委托者所属单位公章
(2)查新项目名称:应与立项书或鉴定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
(3)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4)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国内查新、国内外查新、国内外专利查新。
(5)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填写研究课题的概要,重点表述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等。
(6)关键词: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应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中抽出,同时应属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化学物质除提供化学名称外,应尽可能提供其商品名、俗称、分子式、结构式及CA登记号。
(7)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目录: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8)保密责任:应当包括当事人对技术内容和资料保守秘密的内容、期限和泄露科学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9)合同中,凡是双方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3.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1)由委托查新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查新工作站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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