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某届商标局局长秘书给我们做讲座,讲到驳回的情况。
大意是他们的审查员在遇到针对一个申请中商标,出现可驳回也可不驳回的时候,一般都是给驳回。
这时候他们看你是否再申请复议,如果这个商标对你意义重大,你肯定会申请复议,他们一般会给通过。
如果你选择放弃复议,那可能是你根本不在乎这个标,可能你申请下来了也会占着不用,或是在做商标抢占待价而沽,那么给你驳回了也是让真正需要这个标的人来申请。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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