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知识产权局交纳的专利申请费跟专利年费,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录入资产负债表“主营业务利润”项下“管理费用栏目”。
如果该知识产权已经经过评估,属于无形资产,那么应该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如果该知识产权已经经过评估,充当了部分“出资额”,那么还应该录入“实收资本”科目。
从知识产权局取得的“收据”是不能入账的,一般30天以内,到知识产权局可以更换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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