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3)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4)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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