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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有哪些?

246 2023-12-04 02:24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可以同日既申报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如下好处:  

1、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实质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  

2、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保护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年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而且,由于发明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有很大的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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