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
1、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2、负责专项审批的部门应当办完审批手续。
3、个体工商户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沈阳市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六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凭书面申请、身份证、职业证明和生产经营场地证明或住房证明,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第七条 负责专项审批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公民申请后十五日内、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办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或当面口头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