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流程如下
1、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性,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地方代办处。
2、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申请人发出的请求,专利局受理。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用。 (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 (2)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3)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4、专利局受理并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后,应当认真核对通知书上的信息,对通知书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提出。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如果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解除代理关系,应当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5、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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