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突出贡献个人奖励是由广东省政府设立的激励措施,用以奖励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奖励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年度、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可能的奖励方式:
1. 现金奖励:该奖励形式是直接给予个人奖金,作为对其扶贫工作突出贡献的认可和鼓励。
2. 荣誉称号:可以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扶贫工作先进称号,如广东省扶贫突出贡献人物、优秀扶贫干部等。
3. 奖状证书:发放奖状或证书,作为对个人贡献的肯定和表彰。
4. 奖品奖励:可能会提供实物奖品,如奖杯、纪念品、礼品等,作为对个人贡献的奖励。
5. 评优评先:通过评审推选出一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并给予特殊关注和待遇,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进一步鼓励他们在扶贫事业中的投入和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政策和措施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最好查阅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和通知以了解最新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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