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填
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填
写发明专利请求书如下:
该请求书表格共有21栏,其中第1至第5栏和第21栏有关申请号、申请日、分案提交日、费减审批和对文件清单的审核等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填写,在此不再作出说明。
该请求书表格的第6栏和第13栏填写发明名称,该两栏的名称应当相同,并应当与提交的发明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该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该请求书表格的第7栏为发明人,发明人应当为自然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当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很多,而在此栏中填写不下时,可在统一制定的附页中续写。发明人可以请求不公布其姓名,此时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该请求书表格的第8栏为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为多个,应当确定申请人的顺序,其中前三位申请人依次填写在第8栏,其余的申请人填写在附页中。申请人为多个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署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署名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请求书表格的第9栏是供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时填写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时,第9栏中所指定的联系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联系人的,还需要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请求书表格的第10栏是供专利申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时填写指定代表人的,如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而未填写此栏时则表示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否则应当在此栏声明由第二申请人还是第三申请人为代表人。对于专利申请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未在第9栏指定联系人的,则在第10栏中所声明的代表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如此时此栏未填写,则第一署名申请人为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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