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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

207 2023-11-29 14:25

一、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

第一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按照《通知》第四条规定,在判断和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必须剔除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纳税人应依次选择按以下方法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不过,如果纳税人选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除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非软件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外,还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即正即退优惠政策。第二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通知》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通知》规定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可不得进行分摊,直接用于抵扣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如: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等发生的进项税额。第三步: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实际税负,确认实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数额。例如:某计算机生产企业2011年1月~9月随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性不含税收入300万元,发生进项税总额24万元,该企业选择计税价格法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假如账面记载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成本为200万元,则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为:300-200×(1+10%)=80(万元),嵌入式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为24÷300×80=6.4(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80×17%-6.4=7.2(万元),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税负为7.2÷80×100%=9%,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为7.2-80×3%=4.8(万元)。不过,纳税人在享受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时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必须同时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符合条件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将按照实际成本或者按照销售收入比例确定嵌入式软件产品应分摊进项税额的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增值税退税账务怎么处理?

根据返还税款的用途等具体情形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①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②与收益相关的返还税款。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三、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时如何账务处理?谢谢?

借记银行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税法规定:软件企业的出口退税可以免除所得说。因此每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注意把收入中的软件退税对应的营业外收入剔除出来,防止多交所得税。

四、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如何?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规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五、增值税留抵退税,如何账务处理?

1、思路要领:

首先要得出或者说计算出当期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这样才能做进一步的退税申请工作。

2、前提条件:

补充说明,“增值税留抵税额”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该项内容。

另外,只有部分行业才有“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需要事先和税务部门沟通核实其退税资格/资质。

3、专业细节:

“增值税留抵税额”涉及到2项税额:一个是当期已通过税务系统认证比对的“进项增值税税额”简称“进项税额”,另一个是当期(开出发票)的“销项增值税税额”简称“销项税额”。

4、计算方法:

先介绍下“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计算方法,或者说计算过程:

期末(一般为月末),核算本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时,其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

5、涉及的会计科目:

上面说到的这些税额,均为一级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下面的子科目,金额均记在贷方,具体科目为“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留抵税额退税”。

6、增设科目:

为了从财务上反映该项经济业务,从计算申报到实际收到退税款,需要增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科目和“留抵税额退税”科目。

7、账务处理:

计算留抵税额时,借记“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科目。

收到实际退税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留抵税额退税”。

六、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确认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采购业务确认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3、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根据政策,计算和计提应返还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6、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增值税退税 贷:其他应收款

七、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规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八、退税账务如何处理?

如果在本年度退回所得税的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九、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月末或季末时不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怎么计算退税?

现行规定 公司安置残疾人员10人以上 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才有资格退税,增值税退税额以安置的残疾人一年35000元/人的标准退税,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支付的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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