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第几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三联次,一联是记账联,一联是抵扣联,一联是发票联。增值税普通发票通常是二联次,一联是记账联,一联是发票联。根据发票开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的记账联可以不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其它联次都需要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
二、业务受理专用章适用于?
专用章只对该章所标示的具体内容承担责任。如合同专用章只能用经济合同,财会专用章只能用于财务证明,业务专用章则只能用于该企业的业务活动,如用于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则为无效。业务专用章,一般主要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结算具体业务时使用。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税务机关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规定: “第十六条 纳税服务投诉符合下列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一)投诉范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 (三)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 (四)上级税务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转办的纳税服务投诉事项。”
四、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是否有效吗?
发票没盖章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发现未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投标期间加盖投标专用章是否与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为了投标而刻章,投标专用章如果经过了法定刻制程序,即可以认定为公章。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只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到相关部门备了案,投标专用章就属于公章的范畴。
仅仅将公章的范畴认定为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不全面的。我国对公章的认定一直缺乏严格的约束。
一般来说,如果经过了法定的刻制程序,到公安部门备了案,并且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场所刻制,最后到工商部门备案的,都可以认定为公章。当然,如果投标专用章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就不能将其划定为公章的范畴。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扩展资料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即可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和。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六、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还应符合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发票要具备合法性。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取得原始凭证时要注意辨别真假,虚假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二、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需具备有效性。 1、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军队总后勤部监制的收款发票、邮电、航空等行业专用票据亦为合法有效。 2、从公司、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3、如工作特殊需要向自然人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由对方出具签字收款的收款条,但应注明事由、数量、单价、金额,并经经办人、负责人、验收人签字。 4、外单位自制的内部收据及三联单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七、平房如何加盖走廊?
厨房如何加盖走廊?
如果厨房是一排,可以中间可以加钙走廊
八、如何给玻璃加盖?
如果玻璃盒子不大的话,用玻璃胶或者无影胶,先用夹板做底衬模板固定好 等胶来了性之后再拆除应该就可以。
玻璃是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一般是用多种无机矿物(如石英砂、硼砂、硼酸、重晶石、碳酸钡、石灰石、长石、纯碱等)为主要原料,另外加入少量辅助原料制成的
九、如何加盖电子章?
首先用ps软件做一个电子公章图保存下来,以后可以随时打开使用
十、蹲厕如何加盖?
用块木板做盖子上,木板上钉个比拖把短点的把子,方便手拿开和盖上.我也正想弄个呢,因为肥皂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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