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扩股有什么期限?
增资扩股没有期限,增资扩股有原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资扩股并修改公司章程。拿着资料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备案手续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和交纳税款的期限?
不一样,纳税申报是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其规定为: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而缴纳税款是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同时操作的,但是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是:未按期申报不会产生滞纳金,而未按期缴纳税款会产生滞纳金。
有一个例子可以帮助说明问题: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可以看出,这里面的申报和缴纳税款时间是不一样的,申报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而缴纳税款是在各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情况是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纳即可。
三、公司增资了,怎样交印花税?
按增资后的100万元*0.5‰计算。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网上申报和到办税大厅办理都行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四、什么是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环节,是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发放征(占)用土地通知书和划拨用地之前,由土地管理部门将批件及时抄送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由征收机关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税款或办理减免税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收据或减免税凭证发放用地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纳税的,土地管理部门应暂停其土地使用权。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即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公司增资认缴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
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
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
但是,股东应该约定合理、合法的出资期限。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六、契税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前(时)缴纳契税。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七、企业增资后,应如何缴付印花税?
如果两者差额仍然是资产增加,就贴花,否则补贴
根据《印花税条例》,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为印花税征税范围。
增量贴花的: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万分之五贴花
所以是按增资的金额*0.5‰
八、纳税期限与申报期限、缴库期限有什么区别?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
缴库期限,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把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各基层库或国库经收处的时间限制,也指税务机关把自身直接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限制。
九、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十、如果企业在增资后没有交印花税,该如何缴交印花税呢?
1、“记载资金的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缴纳。
2、股东增资,如果只是认缴,没有实际出资时,而且财务也未进行账务处理,则“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簿没有发生变化,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当股东实际出资时或财务进行了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3、税收优惠:2018年5月1日起,“记载资金的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适用于所有企业;2019年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因此,股东增资时,一般纳税人企业按照万分之五减半缴纳印花税;小规模企业按照万分之五减按25%缴纳印花税。更多财税干货内容,请关注“向阳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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