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
通知还强调: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2.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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